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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烈日下的对决 (本章为捧场总数到130000岩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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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挂上后,我花了三分钟平息了心情,口袋里面还剩下五块钱。

从江边上到大桥后,我将这五块钱丢给了一个需要五块钱回家的女大学生,虽然我不知道她是否需要我的帮助,或者说她是个骗子。

如果她是个骗子,不知道她会不会知道,这有可能是我人生最后的五块钱。

时间是中午十一点半,我喝光了最后一瓶水,走到了长江大桥上。

大桥很宽,正当中午,太阳暴晒下阵阵热浪滚来,不过幸运是江风不断,让人稍显凉快一点。

我没有走到大桥中间,走在中间,很显然会被车子撞死的,我不会那么傻的。

我只在大桥的边上,躲在阴凉处,将报纸打开,就坐在地上面,闭目养神,静待时间的来临。

半个小时的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我睁开眼睛,看了看电子表,已经是十一点四十五了。

我料定飞狗已经来了,他肯定躲在某个地方看着我。

我并不着急,又把眼睛给闭上了,又过去了三分钟,我终于看到了飞狗,飞狗戴了一个墨镜,穿着翻领的短袖,一条黑色的裤子。

手上面拿着一个黑包,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这个黑包很鼓,里面肯定不是空的。除了这个黑包,还提着一个电脑包,他应该要用这台电脑找到“保鲜膜”。

飞狗的年纪并不是很大,可能是三十岁出头。

一脸正气地走了过来,远远地就站住了,道:“萧棋,你还活着啊,昨晚那些人都不像是人的。”

我道:“你过来吧,我又不会吃了你,飞狗。”

飞狗显然是因为昨天的事情留下阴影,抬头看了一下天,想必是看着大白天,我不至于那么嚣张。

飞狗道:“那我过来了。”

我把帽子压了压,问道:“没有人跟着你吧。”

飞狗很是骄傲地笑了笑:“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跟着人,没有人能跟着我。”

飞狗对他的反跟踪能力很是自信。

我认同他的观点,说道:“的确如此。”

飞狗把电脑包拿来,拿出了一台白色的苹果电脑,很快就输入了一长串数字,跳出了数个网页,手指在键盘上面快速地动弹。

我这个时候,才猛然发现,飞狗的手指够很修长,敲打键盘的声音颇具美感,也很有节奏感。

我好奇地问道:“你这个样子,就能找到保鲜膜吗?”

飞狗说:“他如果在江城,就一定会留下线索,我相信我可以找得到的。”

飞狗没有跟我说清楚原因,但我明白,飞狗不是一般的狗,他要找一个人,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只要人留下气味了,一般的狗都能找到的。

飞狗当然不例外。

我看了看电子表,现在已经是十二点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象应该会过来的。

林大雁在十一点一十五把消息告诉了大象,大象花几分钟准备,开车到长江大桥,最多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按理说,这时候,大象应该会来的了。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过五分了。

大象还没有出现。

飞狗道:“找到保鲜膜的踪影了,他入住过五月花大酒店,在里面住了一个星期。”

“五月花大酒店?”我惊讶地数道。

这个地方,老蔡第一次接到那两个人,原本似乎要去五月花的,后来去了九月大厦的。

莫非真的是保鲜膜,他在五月花,目的就是为了和金美秀见面,然后两人接头。

当然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想,毕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两人有过接头。

飞狗点头说:“是的,是五月花,里面有他的消费记录,我还以为这小子去了欧洲呢,没想到一直在江城武汉,让我好找啊。”

飞狗说得声情并茂,但事实,如果我没有说要找保鲜膜,这小子也不会想要找保鲜膜,根本就不存在“好找”的说法。

而且昨天晚上飞狗跑掉之后,他有一个上午的时间,有这么一个上午,他是可以找到保鲜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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