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天地交感,恶神孕生1/3)(1 / 2)
长安的夜以沉默、威严为基调,是黑夜中潜伏的巨兽,坊墙与坊街将本坊百姓与外界彻底隔开,只有平康坊充斥着酒香,以及贵人与歌妓间调笑的声音。
无人在乎城内荒野之地。
狗脊岭,刑人处。
“太史令,没有异常啊。”
李鸿涛是儒家弟子,养胸中浩然正气,兼修道家某未知法脉——
楼观道以结草为楼,观星望气,因以名楼观,形成于北朝北魏时期,流传鼎盛至隋唐间,尊尹喜为祖师,立意畅玄皆本“道法自然”“清静无为”为根基。
孟凡猜测,这家伙可能来自楼观道的某一支,师法自然,因而结构较为松散:师父领进门,只要往后不作奸犯科就不再多问,到底能领悟出什么,全靠个人天资。
不像茅山、龙虎山这类,有着严密门规与传承。
当然,楼观道一脉精通望气之术。
正如他所说,孟凡举目望去,一片漆黑如墨的气息,完全看不到异常之处,就是浓郁的死意、煞气,且格外纯粹,不曾滋生出什么。
“来都来了,仔细看看吧。”
“喏。”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虽说孟凡与李鸿涛之间属于君子之交,但他依旧觉得感动,主动加鸡腿的恩情,还有借钱租房子的恩情……不至于什么肝脑涂地,敬重和崇拜肯定不缺。
就这样,两人继续在狗脊岭搜寻。
行走之间,孟凡脚下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一颗滚圆脑袋,已经风干到没有腥臭味发出了。
当然,各种液体干涸以后残留在上面,蛮不雅观,直接一脚踢飞。
唐律对死刑很慎重,十恶之首的谋反,处刑也不过是:正犯斩首,正犯之父与成年之子绞死,三族之内的亲属受牵连没收财产,或者流放。
其中,正犯之父年满八十岁,亦或执法者心软,愿意根据其身体状况出具“笃疾”证明,那就直接分走有一部分家产,继续过日子。
没有所谓株连九族。
像那位姑母把后宫情敌手脚砍断,扔在酒瓮里面醉骨而亡,属于非法的私刑、滥刑,自古以来都在各阶层存在着,只是随时代风气不同,轻重程度有所区分而已,没有讨论的必要。
就事论事,死在狗脊岭的犯人大多不值得同情,且以异族居多,都是从边疆押过来的,主动挑起战争被俘虏以后,交给圣人处置。
侵犯领土的异族,有什么好说?
杀了。
在一条长土垛上,孟凡看到了排列整齐的脑袋,大多腐朽殆尽,眼眶处不断钻出幽蓝色的磷火,以及各种飞虫。
从部分没有腐烂的首级来看,高鼻深目,应当是粟特人,亦或突厥。
不远处,还有短土墩,上面横着一些相对比较新鲜的尸首,零散竖着白色招魂幡,应当是本国人,有人趁夜探望、祭奠过。
“太史令,最高处有一处庙宇,进去看看吧。”
“走。”
狗脊岭所有乱葬坑,以及堆放首级的土垛,已经悉数检查过了,孟凡观察得很细致,确认没有任何神异之处。
【刑神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