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李寻欢(2 / 2)
陆小凤发现,麻六的左肋之下竟已被人刺了一刀,刀锋还嵌在他的肋骨里,直没至柄。
屋子里的人实在太多太乱,连陆小凤都没有看出这是谁下的毒手。
太监们已一起大叫了起来,大叫着冲出去“快来人呀,这儿杀了人了,快来抓凶手。”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陆小凤双臂一振,旱地拔葱“砰”的一声,屋顶已被他撞个大洞。
皇宫大内的城墙足有十多丈高,安邑与陆小凤在半空中借力了两次,方才跳了出去。
突听城墙上一个人冷笑道:“你们还想往哪里跑?跑不了的。”
陆小凤定眼一看,这个人居然躺在紫禁城的城垛子上晒太阳,身上穿的是件又赃又破的青布袍,脚上穿的是双穿了底的破草鞋,头皮却光得发亮。
“老实和尚?”陆小凤忍不住叫了出来,几乎一下于跌到城墙下面去。
怎么是他!
安邑一惊,没想到,这个人竟是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出自《陆小凤传奇》,在“四大神僧”中排名第三,号称平生从不说谎,以老实见长。其事迹虽散见于《陆小凤传奇》各篇,却不知是正是邪“老实和尚不老实”流传至今,亦不辨真假。其人行事诡秘,言语常现禅机“和尚喜欢打机锋。”其中废话或至理,已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安邑惊道:“你怎么来了?”
老实和尚叹了口气“我来,是因为骑白马的死人叫张英风,而张英风乃是和尚的外甥。”
陆小凤叹了口气,苦笑道:“看来这紫禁城实在不是陪和尚聊天的地方。”
城垛子很宽,两个人并肩而行,也不会嫌挤。
这时候,从东面走过来三个人,一个面貌清瘦,气度高贵,一个脸色苍白,面带冷笑,最后一个,却是一个书生,走路的时候还咳嗽了两声的病书生。
不过没人会真认为他生病了,恰恰相反,不论是陆小凤还是老实和尚,就算是安邑都看出来,这书生才是最恐怖的人。
陆小凤叹了口气,道:“看来大内的高手都到齐了,和尚你说怎么办?”
老实和尚却笑道:“幸好和尚没杀人,也不是凶手。”
安邑忽然操那书生拱手问道:“这位先生,可是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面容清瘦的书生点头道:“正是在下。”
安邑闻言深吸了口气。
李寻欢,绝对是一个比西门吹雪与叶孤城更恐怖的人。
因为他的飞刀比叶孤城的剑更快,因为世间已经没有人比他的飞刀更快,他敢打赌,只要他们三人敢乱跑,李寻欢的飞刀一定不会手软。
所以,就连一向喜欢蹦蹦跳跳的陆小凤如今也老实了。
李寻欢,人称“小李探huā。”江湖人送外号小李飞刀,与楚留香、铁中棠并列为“古龙三公子”。他武功高强,胸怀博大,是正义的化身。他的小李飞刀百发百中,从不落空。
李寻欢出身一个书香世家,李家三父子俱擅长於文墨,均在科举中高中为探huā,在家乡以老李探huā(李寻欢的父亲)、大李探huā(李寻欢的兄长)、小李探huā(李寻欢)闻名,李家的门上亦写有「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huā」的字样。
由於仕途得志,所以李寻欢早年已於朝廷为官。后来,由於被胡云冀上奏弹劾,以他淡泊名利的性格,终於辞官而去。后来,李寻欢投身江湖,成为首屈一指的武林人物。
他与林诗音订下婚约,原欲结为夫妻;却因为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所以刻意纵情酒色,促成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十多年后,李寻欢重返中原,遇上「飞剑客」阿飞,并牵涉进「梅huā盗」一案,一度被视为「梅huā盗」。几翻转折,虽然水落石出,却又被卷进林仙儿、龙啸云、上官金虹等人的江湖斗争之中,终於杀了龙啸云、上官金虹等巨孽,再次退隐江湖。
李寻欢看起来还年轻,实际上已经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所以安邑不难猜测,李寻欢应该也有着不老境的恐怖修为。
如今的他,因为担心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决斗威胁到皇帝的性命,明面上答应了做这决战的裁判,实际上乃是为了保护皇帝的安危。现在皇宫里出了命案,李寻欢当然会出现。
看到李寻欢,陆小凤居然笑了“是不是找我去喝酒?”
李寻欢摇了摇头,竟然也笑了:“没想到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也有被关起来的时候。”
“麻烦了。”陆小凤听到这话却一点也不恼不怒,仿佛对方在说:去我家喝一杯吧。
看到二人的样子,安邑松了口气,看来,陆小凤和李寻欢认识,而且关系不浅,麻烦并非不能解决。
何况,安邑至始至终都站在门外,就算‘陆小凤’是凶手,他也有借口置之事外,这就是他死活不愿意走进赌场见麻六哥的原因。
因为安邑知道,麻六哥死定了。
而麻六哥不死,死的一定会是他安邑。
杀麻六哥的是叶孤城的人,陆小凤是叶孤城的朋友,所以可以给他捣点小乱。安邑和叶孤城却没交情,若是牵扯太深,叶孤城一定不会叫他活得太长久。
“不愧是陆小凤,我和他待在一起,李寻欢和我的第一面,好感度就到了31点了。”安邑看着自己与李寻欢的好感度,心中微微一动,也许,是该好好利用一下陆小凤的人脉关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