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遇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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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采臣捏着鼻子,是说不出的郁闷。
幸运吗?
这倒是真的,没有原宁采臣,别说秀才了,就是童生,他也不一定考得过。
自己这不学无术的幸运儿,偏偏挤走了一个真才实料的秀才,想想,还真是有些对不起他。
不过这名次他是不会还的。这毕竟是原宁采臣拿命拼回来的,只为了他,为了宁母,他也不会还。不仅不会还,还要让它实至名归。
学官说:“在跨马游街之后,他可能会在儒士宴上发难。你要准备一二。不过以你《正气歌》的水准,想来也难不倒你。”
读书人之间,秀才聚宴称儒士宴,进士为鸿儒宴,宗师大佬则称鸿卢。
“是,学生告退了。”
学官端茶送客。
出了府衙,王复说:“宁兄不如到我家温书,我家藏书丰盛,到时必然给他好看。”
王复这是好意,虽然这是宋朝,但是不知为什么,却没有活字印刷术,所以这书的价格依然是居高不下。
像宁采臣这类穷书生,能有几本常书,已是幸运。不然,也不会有古人借书读的典故了。
这书无论是本身的价值,还是书本的价格,没有一定财力是置办不起的。特别是一些名家注解,更是可遇不可求。
像现代,一本古文诗词,不仅有注解,连发生的时间,作者的境遇、大环境,甚至穿插上小故事。
这在古代,是想都不要想。
古代的书就是字。密密麻麻的字,连标点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注解了。
名字注解,那是传承之作,是可以开馆授徒的绝学,都是密而不宣的东西。
几十、上百文买来的书本,除了“书读百遍其意自见”,便可靠座师“传道授业解惑了”。
“不了,我有亲人在钱塘,还要拜晤一下。”
“那好,那就儒士宴上见了。想必宁兄已有必胜的把握。”
他哪来必胜的把握,他是要抓紧时间从头学起。若去了王复家,虽然从头看起,可以用“温故而知新”来解释,但是万一他要与自己探讨学问,岂不是露馅了?所以,是万万不能去的。
不仅王复家不能去,就是读书人的家,都不能去。除非他已变成一个读书人。
至于许仙?
不用担心,以他从医来看,这小子显然读书不咋得。否则这学而优则仕的时代,没有不考下去的道理。更何况书上说他有白素贞相助,是更加没有不考的道理。更何况许仙现在还是个童生,童生是要“住校”的,想回家,除了座师批准,是绝无可能。
拜师礼没有花钱。钱财充足的他,直接买上了十斤猪肉,十斤猪排。这猪排是满满带着肉那种,绝不是现代那种剔到骨头里那种。
这古代的肉是真的吃不厌的。没有催肥激素,更加不会有瘦肉精的存在。最重要的是香。
这一块猪肉一熟,其香气竟可从村头香到村尾。
第一次吃时,还以为是香料,毕竟宋朝海贸之下,各种香料齐全。问了才知道,这肉本就是这味。长得久了,肉香便浓,只有幼仔,肉未长成,才会不香。一切都与时间有关。
宁采臣明白了,就像这美酒,是醇的香。
这两辈子加起来,才吃到这么好的肉,不多尝几次,都对不起这穿越。
二十斤猪肉,以原宁采臣的体魄,是万万提不动的。没办法,只得又花上三文,雇了个夫力,帮他把肉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