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调解(1 / 2)
周围群众一阵哄笑,更有一直看完全程的人,回想起来又笑的前仰后合。
林飞无语的看着摊贩,问道:“怎么个砸法?”
“就是握住鸡脚,猛劲朝我脑袋上轮,砸了我好几下,弄的我头发上都是毛!”
林飞看着旁边捂着嘴,憋的直打颤的赵悟才,嘴角也止不住向下抿了抿,问道:“哪只鸡?”
那摊贩指着地上正散步的鸡,愤愤道:“就这只!”说完还上去踢了一脚。
林飞问打人者道:“你是这么打的吗?他说的有没有不对的地方?”
那人梗着脖子,不悦道:“当然有了,我哪砸好几下,我就打了一下,第二下的时候鸡就飞走了。”
“行,承认砸了就行,你俩跟我们回所里一趟吧。”
林飞说着抬头看了看,附近并没有能照到摄像头的摊位,看啦没法还原刚才的冲突现场了。
“哪位刚才看见全过程了?跟我们回去采一份笔录!”
围观群众一听这话,连连退了几步,人一下散去了不少。
林飞一看,好嘛,以后再驱散围观的人,用这招比吼两嗓子管用多了。
最后还是相邻的两个摊贩,自愿把摊位交给别人暂时看管,去所里帮忙作证。
回到所里后,林飞两人先给打人者开始做笔录。
“说一下你的个人情况?”
“我叫闫思林,男,50岁,目前在一家单位打更。”
“今天你是否在菜市场中殴打了别人?”
“是,我打了一个摊贩。”
“用什么打的?”
“用……一只鸡。”
这是林飞迄今为止做过最搞笑的一次笔录,他一边询问一边在想,是否需要把那只鸡作为证据进行保全。
还没吃晚饭的林飞,继而又情不自禁的想到了白斩鸡、烤鸡、烧鸡架,口水都快流了出来。
好在案情简单,4个人的笔录一个多小时就采完了,能确定两人就是因为鸡的价格问题,产生争执,摊贩被打后并未还手。
林飞让两个证人回去后,回到询问室,跟闫思林说道:“我们通过对证人的询问,包括你自己的叙述,现在的事实很清晰,就是你先对摊贩进行了殴打,不过造成后果较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你进行五日以下拘留。”
闫思林一听就着急了,没想到一时冲动,自己就要被送进拘留所了。
“小警官,能不能别让我蹲号子,那我可没脸见人了,我赔点钱行不行?”
林飞看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是想调解?”
“对,对,我想调解,你看看需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