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竹筒倒豆 世事无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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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都是多愁善感,叶风华都对雷叶的不幸遭遇十分同情,同时也感概世事无常。一母双生,一个天资出众,另一个却恰恰相反。
可想起刚才雷叶和诡剑公子对峙之时的气势,一缕被耍了的感觉袭上心头,让她几乎为之抓狂。
“小弟弟,刚才姐姐看你和那些人对峙,你的功力可不弱呀!”
“其实,我一直很倒霉,资质垃圾到要命不说,我想掏人鸟蛋吃,还不小心被雷劈了。我昏迷了七天之后才醒了过来,修养了很久才恢复健康。可我一不小心发现体质问题似乎是解决了,于是我的功力突飞猛进,现在我已经是暗劲大成,自然可以对抗别人!”
十四岁的暗劲大成?叶风华心中泛起了滔天巨浪,久久难以平息。
“既然你的资质变好,为何又要离开呢?”
“因为我没有爹保护,如果有爹在,我和弟弟一定能大放异彩。可是,因为没有守护者在,我家再出一个天才,必定会引起别人憎恨,甚至还可能沦为家族内部争斗的牺牲品。所以,与其别人把握我的命运,还不如我自己把握!”
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叶风华十分欣赏雷叶,这样的人只要不夭折一定会有不凡的成就。
“小弟弟,你真是一个可怜人!”
雷叶神采飞扬,自豪道:“凄惨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已经能养活自己,前不过我替人护送一件宝物到目的地,还得了一千两金票呢!”
嘶。
叶风华吃惊道:“小弟弟,你是说一千两金票?”
“当然是金票,怎么你不相信?”雷叶有些不高兴地瞪关叶风华。
眼见雷叶不高兴地瞪着自己,叶风华犹豫道:“不是不相信……”
雷叶气呼呼地摸出一张金票,向她证明自己的能力。
“看见没?这就是我的报酬!”
金色的光辉照亮了众人的心田,难以想像这小屁孩儿还真的有金票。
发现不少人都投来觊觎的目光,叶风华柳眉轻扬,提醒道:“小弟弟你收起吧,姐姐相信你就是!”
雷叶这才将金票收在怀中,一副骄傲的样子。
“小弟弟,你为人家护送的宝物一定价值连城吧?”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东西叫紫玉血参,价值多少我不清楚!”
叶风华顿时就感觉眼前一黑,险些栽倒在地。
该死的小屁孩儿,实在是太过分了!
叶风华恨恨地咬了咬牙,只不过雷叶似乎没有注意到。
紫玉血参?
所有的武者眼中都为之一亮,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倒霉孩子竟然护送如此至宝,难道他就不怕吗?
叶风华想直其中的凶险就觉得头皮发麻,不由问道:“小弟弟,你就不怕吗?”
雷叶想也不想,就道:“我很害怕。可是,我那天刚从家出来,又没有出行经验。恰好那天下了雨,刘老伯让我烤火还给我干粮吃,他又受了内伤,所以让要我去护送。我本来也不想去,可是他又有恩于我,于是我就冒险去送紫玉血参。两百里的路程,我花了七八天才赶到栖梧城,并且将紫玉血参交给梅庄!”
想到紫玉血参,叶风华的心就跳个不停,十分不争气。
“你就没有想过独吞宝物?要知道,那可是紫玉血参啊!”
“我没有经验,给我也用不了。还有,那是梅庄要的东西,我要是监守自盗,一定会引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我只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叶风华也为之动容,称赞道:“好一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现在,像你一样拥有信誉的人已经不多了!”
“其实,我的收获也不错,起码还有巨额酬金!”
“小弟弟,你口中刘老伯应该是后天名宿青煞手刘丹青吧?”
雷叶想了一下,天真道:“梅方管家是这么说的,刘老伯的手能发青光,他与一个手上放红光的家伙大打出手!”
“手上放红光的家伙?”叶风华神色一愣,呢喃了几声。
难道是血手人屠?
她有些难以置信,但还是决定确认一下:“小弟弟,那个人是不是叫血手人屠?”
雷叶眼神中出现了慌乱,心有余悸道:“那老家伙披着大红袍,非常凶恶。可是,他打不过刘老伯,手上的血光也被刘老伯的青光震散,他负伤逃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