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5章 拘留(2 / 2)
冯三德,陈孟杰从印刷厂返回,来到了医院,冯三德手里提着买来的肉包子给叶枫,叶枫没要,说自己吃过了,然后问他们事情办的怎么样了。冯三德一边啃着包子,一边说道:“已经在东州日报今天发行的报纸上加排了报道,报纸已经送出去了。”
“嗯,那就行。”
叶枫点了点头,东州比较大的报社也有很多,有东州日报,东州早报,东州快报,东州晚报等等,但是叶枫的目的并不是单纯的让报纸报道他出车祸的事情。
真正的目的是先把他出车祸的事情报道出去,然后引记者过来采访,剩下的环节才是重要的一环,属于叶枫自己的环节。
不管怎么样,最起码现在的叶枫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新闻,澜山俱乐部老板,杰出企业家,对东州市公安局,体育局都无偿捐赠过。
外加澜山(中国)有限公司的老板。
他不值得采访,那什么人值得采访?
在2005年的时候,报纸,电视还是一二线城市主要的媒体渠道,叶枫这样体量的企业家出了事情,绝对是一个非常大的新闻。
到时候其它没拿到第一手报道的报社,电视媒体,肯定会蜂拥而至到医院采访叶枫的。
不仅如此。
东州日报还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报业,东州市委机关报,在东州市影响力极大,受众面积也特别的广,不仅辐射于私人单位,更辐射于公家单位。
像体育局,市政府这些机关部门,全部都是要每天送上最新的报纸的,这样的话,该知道叶枫出车祸的人,也就都知道了。
叶枫现在在医院要做的就是等。
新区分局。
廖军还没有睡,在写呈请拘留报告书。
x公刑字(2005)49号
犯罪嫌疑人李河,男,1978年10月2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33020619781023xxxx,汉族,本科文化,贯籍xx省xx市
犯罪嫌疑人王雷,男,1979年,9月1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410101xxxx08283250,汉族,初中文化,贯籍xx省,xx市2001年3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02年2月刑满释放(有减刑)
犯罪嫌疑人张魏东,男,
犯罪嫌疑人
拘留的理由和依据:
2005年6月9号上午,犯罪嫌疑人李河
综上所诉,犯罪嫌疑人李河,张魏东,王雷,的行为触犯了《中华民国共和国刑法》第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xxxx承办人廖军。
2002年6月10日。
写完之后,廖军喝了一口已经泡了许久,有些苦涩的浓茶,然后点了一根烟,缓缓的吸烟,看着外面已经高高挂起的太阳,轻声道:该我做的,我都已经做了,剩下的看你自己的了。
廖军很清楚。
一旦呈请拘留报告书批准,24小时内拘留单通知或寄送给嫌疑人家里,到时候叶枫要面对的李河家里各方面关系的或施压,或求和的电话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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