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六、刚上黑名单,又拟增贷款(2 / 2)
这天下午,总行信贷部的郝见光来到湖贝支行,说是来分析上了省行信用黑名单的借款企业的情况,实则就是为那远大公司新增的500万元贷款的是非问题而来。他到来后在行长室先与王显耀、陈作业单独聊了几分钟,他远大公司的房产。也就是原来老企业的办公地方,其实是早已抵押给别家银行的旧房子。二是要把远大公司的贷款档案拿回去推敲推敲,为什么要拿回总行去呢?因为这件事牵涉到总行副行长沈意民,最开始就是因为他的关系,而首先表态贷款500万元的。要让沈行长自己分析贷款档案上有没有对他不利的措辞,有的话,要尽早采取措施。
王显耀理解了郝见光的想法,但是,也还惦记着能不能再增加200万元贷款给远大公司的初衷,便派陈作业、徐东海、李国兰带着郝见光到远大公司办公的童乐路看那房子;同时,叫陈作业直接从夏天手中领出远大公司的贷款档案预先放在轿车里,待看完房产后送郝见光回总行时给他拿回总行就行了。而夏天呢,就不用陪同了,因为本来也没有他什么事。
于是,夏天在湖贝支行这回接待郝见光的活动中,乐得清静,只在汪洋填写好的贷款档案领出清单上写上:“同意”两字,就把这事了了。正是:
少吃咸鱼少口干,平生谨慎避祸端;
三思后行诚堪羡,棋看三招过五关。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趣:曾几何时,深圳湖贝金融服务社筹办人庄宇、秦现虹拟设点于湖贝路,相中了湖贝村的商用楼,奈何该楼被黄辉为法人代表的深圳远大公司长包整租,然后作为二房东分租给零散商户,从中赚取租差,事经双方多轮讨价还价,湖贝金融服务社在支付了大额“顶手费”,并在合同上注明“租方同意开业后贷款500万元给远大公司”的条款后,取得一楼租用权,用作营业址。开业后,被人们认为处理贷款相当随便的庄宇却对黄辉有所警惕,对500万元的贷款承诺,坚称要抵押物才能办理,以致双方在金融服务社大吵其架。后来,在夏天的协调下,以本社每月向其交付租金的可控额度,放出担保贷款270万元,余款便再没有下文。而改制后才到任、且被公认为谨慎持重的王显耀,以及向来控制新贷款甚严的沈意民、郝见光等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打起增加贷款给深圳远大公司的主意,甚至在省人民银行分行明文将该企业列为信用黑名单后,仍然乐此不疲,挖空心思增贷。
这件事让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在于:一方面,因为深圳远大公司上了省人民银行的信用黑名单,曾经审批过贷款给它的郝见光、王显耀、陈作业担心连累自己,要仔细推敲贷款档案上的措辞能不能过关;另一方面,他们又念念不忘,当初申报700万元贷款总额,总行审贷委员会只同意贷款500万元,还剩下200万元未批准。当时,上面放下话来,说两个月后再考虑。这回,他们又在商量着怎么样重新核准增加200万元的事。
究竟这200万元的新增贷款能不能如愿出帐,且听下回分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