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04章 徽州商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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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商帮和山陕商帮对大明经济的影响力,那是有着悠远的历史的!
任何经济体系的形成,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
但边地苦寒,人烟稀少,数量庞大的边防军每年耗粮以万千石计,需布数十万匹,自内地调运费时费力,民多怨言,政府财政也不堪重负。明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采纳谋臣建议,实施“食盐开中”新政,将实施千年之久的政府食盐专卖制度网开一面,允许民间商人向边关输送粮食换取食盐经销的许可证“盐引”,大约30斤粮食可换一份“盐引”,而且是当时质量最好、最能赚钱的淮盐引。
朝廷“国退民进”,让利于民,“淮盐价贵,商多趋之”,边防军需难题一举解决,而坐享地利的陕西商人,得益最多,自此冒起。原来陕西八百里秦川,沃野千里,自古为中国粮食主产区。如明永乐年间(1403年~1424年)陕西官仓存粮近1100万石(明代一石约为90多公斤),足够支付驻防官军俸粮三年,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全国260个府中,按税粮多寡排名,西安府仅次于号称粮仓的松江府(今上海市一带),位列第四。如此看来,输粮换引的“食盐开中法”,等于是为陕西商人量身定做的倾斜政策了,一时间,关中产粮区的农民们掀起了进城经商、卖粮贩盐的热潮。
相比之下,山西历来缺粮,山西商人要享受“食盐开中”政策。只有推着独轮车到山东买粮。再贩运边关。是为颇费周折的“买粮换引”,而徽州远离边塞,山高路远,徽州商人更无力参与其中。这也是明朝初年陕商比晋商、徽商起步较早的重要原因。
但陕西商人独享的“特区”政策,到明朝中叶为之一变。明弘治五年(1492年),主管财政和税务的户部尚书叶淇上任不久,就将输粮换引的“开中法”,改为以银换引的“折色法”。也就是说,商人不必再千里迢迢送粮食到边关,而是直接拿出白银购买盐引,即能获得贩卖食盐的许可。叶淇是山阳人(今江苏淮安),此举显然打破了陕西及山西等“边商”固有的优势,给了地理上更接近两淮、以徽商为主之“内商”进入利润丰厚的盐业经营的良机。
自此,留在西北边塞种粮食已失去经济上的意义,陕西商人和山西商人一起,纷纷来到运河沿岸的两淮食盐转运枢纽扬州,成为专业盐商。据记载。当年会集扬州的陕西商人不下500人,名声显赫者有“三原之梁。泾阳之张、郭,西安之申,潼关之张,(他们)兼籍故土,实皆居扬”,这标志着一个冲出潼关、走向全国的陕西商帮开始成型。
正是在扬州,他们与蓄势已久、雄心勃勃的徽州盐商狭路相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