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良驹易寻,伯乐难找(2 / 2)
‘笃笃笃’
忽然一阵敲窗声,两人才收起玩笑的声音,司念落窗,杨沁的探究的眼神带着羞涩探进脑袋。
“司总,到了。”
说着,杨沁指了指一个欧式的建筑小洋楼。
只是这么看着,竟然有种西方贵族的优雅感,透过张开的铁门可以看到里面已经聚集了一群人,似乎还有些争吵。
司念扭过头看向了叶飞宇,“可以吗?”
爽快点头,那份自信是司念最初选择他的主要原因。
自信认真的男人最吸引人。
而叶飞宇就是那样的人,专注而深情,最是吸引人心的。
打了个响指,陈飞宇戴上墨镜,率先推开车门下了车。
陈飞宇站在车前看着她,阳光刚好透过梧桐树密密麻麻的树叶打在他的身上,就像是给他镀了一层镁光,耀眼夺目。
叶飞宇的帅,司念一直都知道,但是这样淋漓尽致的欣赏,已经很多年不曾有了。
如果她先遇见的是他,她也许会心动。
可是一切已经晚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可能叫‘如果’。
所以,错过就是错过。
正要推门下车的时候,结果杨沁正呆滞的趴在窗户边上,随着司念开门,杨沁的身子连连后退两步。
仿佛茫然从睡梦中醒过来一般,杨沁愣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
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杨沁连连道歉,“不好意思司总,不好意思。”
司念并没有当会儿事儿,只是摆了摆手,便下了车,随着叶飞宇一起进了摄影棚。
这次的广告是特地从港城请来的摄影师,16岁就拿下过摄影国际大奖,这几年更是因为他独特的摄影技巧以及光影的选用,成为圈内顶级的摄影师,而这次能够请到他,估计Nell花了不少钱。
只可惜,某个不识好歹的人这一次偏偏就错过了这次机会。
三个人走进门的时候,这位天才摄影师正在破口大骂。
毕竟是天才,难免会有些怪异的脾气。
整个棚里所有人都站在原地,一口大气都不敢喘,任由摄影师在咒骂着发泄。
“别以为自己是GB的人就了不起,只要老子不愿意给你拍,你就什么都不是!”
“真以为自己是一线大卡了?我可是拍过碧昂斯的人!她算什么东西!”
“给我玩儿迟到!玩儿消失是吧!”
“好,老子不……”
“KK老师。”正在这位天才摄影师要说出最后的决定时,忽然一声呼喊从身后传来。
摄影师KK闻声回过头,然后看就看到站在摄影棚的女人。
眼神在女人身上打量一圈,限量版的香奈儿办公米色OL套装,一双果色高跟鞋,七公分刚刚好,既能令她气质全开,又不影响走路。
KK赞许的点点头,然后再看看司念身旁的杨沁,整个就是乱搭,他连看一眼都觉得会脏了自己的眼。
眼神跳向一旁的男人,大大的墨镜将他好看的轮廓遮盖,露出在外的下颌线条如同刀削一般,紧实的身材,及时这么看着都能够透过T恤勾勒出他的八块腹肌。
一双笔直的腿,更是明晃晃的令人只想要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
真的是天生的衣服架子,这种男人,就是给他拍一百遍,一千遍,甚至是一万遍都不不会觉得厌烦。
良驹需要好伯乐,这种身材的肉体就该被他用相机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