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处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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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和《回家》虽然都拿了奖,但在国内的待遇截然不同。
媒体上对《回家》做了大篇幅的报道,对《许三观卖血记》则是遮遮掩掩,顶多是一个豆腐块的新闻,重点放在葛尤拿奖上。
欧洲三大电影节,葛尤拿了两个影帝,还剩下一个柏林电影节。
只是《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在国内被禁了,有媒体私下称呼葛尤是“禁片影帝”。
这就冤枉葛尤了,葛尤的胆子不大,他可不是故意这么演,而是赶巧碰上了,他就不是那种敢于和总局对着干的人。
传统媒体不方便报道,网络上倒是没事,各大论坛上都有相关的消息。
这时候,网络监管还不是那么的严,上面还没有重视这一块,大家发帖子聊天相当自由。
好梦公司旗下的时光网首先发布了消息,祝贺葛尤拿到了威尼斯电影节的影帝,还给葛尤做了一个专题回顾,细数他这些年拍过的电影。
对于华国的电影圈来说,这可是一个大新闻。
“太张扬了,这样不好。”葛尤担心道,“姜闻回来还不知道总局那边怎么做呢,他这回怕是不好过关,我的检查都写好了。”
“尤哥你也太积极了吧?”林子轩惊讶道。
“养成习惯了,上山下乡那会没少给组织写检查,要写的深刻,一遍不行还要写第二遍,有回我写了五遍还是不过关,后来没辙了,抄了一份别人的检查。”葛尤淡定道。
事情没有葛尤想的那么严重,《许三观卖血记》本身的问题不算大。
总局同样在关注,要看势态的发展而定,这部影片毕竟拿了奖,外媒并没有太多的负面报道,没有造成不良的影响。
每一部电影都会有负面的报道。
《回家》在威尼斯放映的时候,有国外的媒体认为华国的法律制度存在漏洞。
或者说在这个案子上法律缺位了,没有给犯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从而导致犯人坐了十七年的牢,如果有法律援助的话,犯人可能早就出狱了。
八十年代,国内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存在着粗暴执法的现象,很少有律师为犯人辩护。
有的家庭根本没想过请律师,也没有钱请律师。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概念不同,临时起意和蓄谋已久同样存在着量刑的问题,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差别很大。
这些是能够争取从轻判决的法律依据,在电影里没有表现。
出现了这种报道,总局对《回家》这部片子有了一定的顾虑,在国内上映没有问题,却不会大力的宣传和推广了。
这就是负面报道带来的影响。
《许三观卖血记》同样有负面报道,国外有些媒体歪曲电影里的情节,这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大部分是正面报道。
姜闻回国后,总局下发了处罚通知。
由于《许三观卖血记》违规参加威尼斯电影节,对导演姜闻处以两万元的罚款,并禁止其两年内使用海外的资金拍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