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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城西老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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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年代,这座西北的小城文娱行业还没有后世那么发达,工厂的工人下班多是立马就回家了,有的爱玩也不过是喝喝酒打打牌,而娱乐生活对学生来讲就更为单调,放学的学生回家大多数选择看看电视,有的家里注意培养,也不过把孩子送去学学书法、古典乐器之类。

这时候,小城里的琴行不像那些启蒙了摇滚乐的大城市那样,会有各种充满激情的年轻人怀着梦想来拿着攒了很久的钱来琴行卖一把吉他,小地方的人们还对吉他这种乐器的印象停留在街头卖艺或者纯粹为了骗姑娘的景象。

不得不说路浩明能在这个年代抵着父母的阻力强行把吉他当成钢琴、小提琴这样的传统乐器来学习,又遇到了鲲鹏琴行里刘杰这样的老板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自从86年的那个迷惘时代里,有个人在工人体育馆发出第一声嘶吼以后,那个穿着一袭古衫的人就成为了时代的里程碑,无数处在青春困惑里的青年们醒了。

不同于之前只在少数人们中间传播的音乐,那个时候出现了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把音乐当成梦想和生活方式的摇滚青年。

他们后来有的出了名,成为了业界大拿;有的退居幕后,做起了音乐相关的制作工作;还有的像刘杰一样,不再是当年那个只为音乐而活的摇滚青年,他们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成家立业,然后也许做着正经的工作,也许依然离不开音乐开着一间琴行。

无论最终这帮人的结果如何,有一个真实不可否认,这批在最艰苦条件下做音乐的人,靠着当年人们特有的勤奋和坚持,拥有了比后世大多数音乐人厉害的多的扎实基础。

这一点在叶桂第一次听路浩明弹琴的时候就想到了,喜欢拿着一把装着钢弦的吉他去弹本该使用尼龙琴弦弹奏的古典吉他曲,也只有这种归于平淡,但心里还有音乐热情的老摇滚才干得出来。

要是音乐学院的老师,肯定不会让一个学习古典吉他的学生买一把这么贵的流行木吉他,当然了,家里钱多的另说。

当叶桂赶到鲲鹏琴行看见刘杰第一眼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想象应该是对的。

一个三十多岁,剃着短发,穿着灰色外套,看着非常普通的男人。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尽管紧赶慢赶,叶桂来的时候天还是基本黑了,他看到路浩明正在屋里无聊的打着哈,而店里这个男人也在弹琴打发着时间。

那个男子放下琴,稍微有些发胖的脸庞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没关系,听浩明说了,你放学之后还要去餐厅伴奏,反正我回家也是闲着,等等没什么。”男子说完站起身,依旧笑着说:“我是这的老板,叫我刘杰就行。”

这个男子有着上一代人特有的朴实和诚恳,叶桂本来就对他们这代玩音乐的人特别尊重,这时候看刘杰如此客气,更加不敢托大,恭谨的说:“不敢不敢,您要同意的话,我就喊您刘哥吧。”

不同于刚才小姑娘程君叫他叶哥时心里感到尴尬,这时候叶桂觉得称呼眼前这个男子为刘哥不论从年龄还是地位上都非常合适。

刘杰哈哈一下,随意道:“成,都行。”然后又好奇的向叶桂问道:“我听我这个徒弟说你会一种新的吉他指法,而且非常厉害,今天能不能给我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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