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烟(一)(2 / 2)
有人,就有家!
国大路正要撒腿追寻着那些痕迹狂奔,突然顿住了身影,只见他咬着牙,围着那个火堆转了几圈,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居然不走了!
不能走!
最起码,在没弄清自己处在怎样的环境时,绝对不能冒冒失失地闯入有人居住的地区!
国大路经常看网络小说,穿越是网络小说的一大主流,可每次看到各种雷劈火烧车撞的穿越后,国大路都要冷笑连连,除非是魂穿,如果是肉身穿越,那些穿越者一到各个朝代,下场只有一个--非死不可!
古代与21世纪不同,对老百姓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普通人家根本不可能到处乱走,一个现代人,头发不同,衣冠不同,语言也不同,无论出现在哪个闹市,必定被官差抓走,然后在菜市口一刀给剁了--非我族类,杀无赦。
国大路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哪个时代,可自己一口普通话--普通话其实是北方方言,而华夏的很多朝代,都是以南方为基,南音才是正音,自己一口卷舌音跑到人群里,万一被当间谍给宰了,就惨了。
冷静,冷静。
当务之急,还是要细细调查一翻,看看自己究竟在哪个朝代,学会讲这个朝代的语言,穿这个朝代的衣服,连头发也要梳成时下的“流行发式”,甚至连走路的样子,也要学。
只有这样,自己才有机会混到人群中,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至于什么开创基业打下一个大大的帝国这种伟业,就让网络小说里的各位大能去做好了,国大路只想平安过一生,嗯嗯,当然,如果能多讨几个老婆那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
国大路静下心思,再仔细一看火堆,很快发现异常来--那几个脚印,有大有小,可是,居然都是光脚的!泥地上清晰地留下了几个光脚趾的痕迹。
国大路可不认为光着脚到森林里乱跑是为了什么亲近自然,开玩笑,这可是原始森林!到处是野生的荆棘,尖利的怪石,还有毒蛇虫子,不小心就能在脚上划个大口子!
光着脚在森林里乱钻,只能说明脚的主人很穷,穷得穿不上鞋子!
21世纪的华夏,虽然还不算发达国家,但穷得穿不上鞋子的人家,还是极为罕见的,有些媒体跑到极偏远的大山沟沟里,拍几张没穿鞋子的孩子的照片,都能引起很大的轰动,感动一大堆爱心人士送来一车车的鞋子。
--这可毫不夸张,曾经有个贫困山区的学校,在网上发了恳求捐献旧衣服的帖子,结果此后年年有大堆衣服送来,多得不仅孩子们穿不了,甚至连仓库里都放不下。
国大路看了看自己脚上的仿耐克鞋子,苦笑了笑,自己没有一时冲动追寻出山,果然是正确的,就这一双小小的鞋子,就差点暴露了自己和这个世界人们的不同。
国大路凝视着已经彻底熄灭的火堆,很好,自己在这个新世界的新生活,就从这处火堆开始吧。
不一会儿,国大路就开始围绕着火堆忙碌起来--
日夜交替,时光如梭。
这一日,密林里突然传来一阵犬吠声,哗啦啦,一只野猪突然一头冲出了灌木丛,慌不择路地窜过一条流溪,想要逃进对岸的密林中,然而,一枝箭比它更快,嗖一声,急射而至,正中野猪的眼睛,那野猪尖叫一声,扑嗵一声,半跪在溪水中,箭口急喷的鲜血,顿时将溪水染红。
忽一声,从野猪的来路窜出一只蜂腰尖耳的猎犬,一头冲进溪水,咬住了还在挣扎的野猪的脖子,凶猛的撕扯起来。
那野猪一时还没有死,凶性大发,和猎犬缠斗起来,就在这时,一群人闹哄哄从林中跑了出来,棍棒齐下,将野猪打死在溪水中。
仔细看去,那群人其实是群少年,也就10来岁上下,年龄最大的一个拿着一把弓箭,那弓是用竹片做的,弓弦是鹿筋,箭是酸枣木枝,上面嵌了个铁头,
这弓威力并不大,只不过少年射得准,刚才那一箭,正中野猪的左眼,这才重创了它。也幸亏那野猪半大不小,并不是成年的放山老野猪,如果遇上的是身上松脂厚实的成年野猪,孩子们绝对讨不到便宜。
少年们一边将野猪从溪里抬出来,一边闹哄哄地对那手持弓箭的少年道:“浩哥儿好本事,这箭法不是吹的,指哪儿打哪儿,箭不落空。”
那被称为浩哥儿的少年也很是得意,这箭是他亲手做的,鹿筋更是难得,是他从母亲压箱底的包袱里翻出来的,如果不是有这鹿筋,光靠竹片,根本没有多少弹力,箭射出几步远,就得掉下来。
浩哥儿笑着道:“别贫嘴了,快把这野猪收拾了烤了吃吧,天快晚了,如果被家里大人们知道,我带着你们进了这封神山中胡闹,我又要挨棍子了。”
孩子们嬉闹着,七手八脚将野猪在溪边剖肚扒皮,寻来干柴,点起火,就地烧烤起来。
片刻后,烤肉特有的焦香味,在林中弥漫开来。
孩子们个个咽着口水,看他们的模样,个个面黄饥瘦,小脸上看不到红润之色,头发干枯,皮肤粗糙,一幅营养不良的样子,衣服也是破烂不堪,有的衣服明显不合身,上面补丁叠着补丁。
大多数孩子包括浩哥儿在内都没穿鞋子,光着脚,因为在林内急奔,有的孩子脚都划开了血口子,孩子们也不在意,只是挖把黄泥抹在伤口上。只有个别孩子,腰上别着草鞋--看样子,也是舍不得在林中穿,怕把鞋子弄坏了,被大人责怪。
可就是穷困如此,孩子们却并不争抢那只野猪,只是齐齐看着浩哥儿,显然是等着他来分割。
浩哥儿拔出一支箭,用铁箭头将半生不熟的野猪肉一一分割开,将最肥嫩的肚子上的肉先递给几个最年小的孩子,这才一挥手:“你们自己分了吧。”
孩子们这才欢呼一声,纷纷动手,其中一个个子较个,相貌憨厚的孩子,扯下一支后腿,双手捧给浩哥儿:“浩哥儿,没有你一身胆量带我们进封神山,我们也吃不到这野味,来,浩哥儿,你先吃。”
众孩子也纷纷嚷着让浩哥儿先吃,浩哥儿小脸上也颇有得色,他接过猪腿--突然,浩哥儿将手里的猪腿往旁边一扔,厉喝一声:“是谁鬼鬼祟祟偷看!”
话音刚落,他已经张弓搭箭,一箭向左后方的一棵大树射去!
众少年们顿时跳了起来,他们瞒着大人们的禁令偷偷潜入封神山,还在里面打猎杀生,如果被人知晓,可是捅破天的大事!
浩哥儿箭术果然非凡,一箭射出,树上应声发出一声惨叫,一物儿掉落下来,正在地上啃咬野猪内脏的细犬扑了出去,从树下叼着一只松鼠跑了回来,那松鼠身上正带着浩哥儿射出的箭。
孩子们顿时发出一阵哄笑,“原来是只松鼠啊,我还以为是人呢。”“浩哥儿耳朵真灵,连松鼠都逃不过他的耳目。”
那个大个子拍着胸脯:“可吓死我傻大个了,我还真以为我们被人发现了,私闯封神山,可是要被官爷抓去坐大牢的。”
他走上前,将松鼠从细犬嘴里抢了下来,拔下箭,递给浩哥儿:“浩哥儿,这松鼠肉不多,皮子倒好,可以拿回去给幺妹子做顶帽子。”
旁边立刻有孩子道:“傻大个你疯了?我们在封神山偷偷打猎就算了,你还敢将野物带出山?真不知道死是怎么写的!”
傻大个吓得手一扬,将松鼠远远扔了出去,挠着散乱的头发道:“我是傻嘛,要不怎么大家都叫我傻大个。”
浩哥儿却脸色严肃,手一扬,厉声道:“静声!”
孩子们顿时闭上了嘴,显然,浩哥儿在他们心中颇具威信,居然隐隐有令行禁止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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