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父子双簧(1 / 2)
“这份合同我恐怕不能签。”张冠很郑重的说道。
王经理和朱律师互相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显得很平静,从张冠拿起合同的那一刻,他们就一直观察张冠,当张冠掀到报酬那一页才开始仔细看时,他们已经从张冠的表情里读出了答案。能做到业务经理的人察言观色的水平自然非常高明,而经验丰富的律师就更不用说。
与之相反的是孙主任,表现的非常诧异,他觉得张冠不但应该马上签了,更应该表现出感恩戴德才对,他语气加重了几分,厉声问道:“你为什么不签?”
张冠双手一摊,开口说道:“首先,我觉得钱太少了。”
“嫌钱少?”孙主任没想到张冠用这么直接的借口,他微微愣了愣,这价格是协会方面和奈克定的,而协会方面根本就没有考虑张冠自己的诉求。孙主任开口说道:“每年三十万,五年可就是一百五十万,你知道多少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我只是觉得三十万体现不出我的价值,我以后还会跑的更快。”张冠开口说道。
此时,旁边的王经理开口道:“每年三十万是我们公司经过严格的成本估算的,绝对合情合理。110米栏项目的刘飞人同样是亚洲纪录的保持者,我们给出的也是每年三十万的代言费。”
“刘飞人的价值也不止这一年三十万,你们奈克公司给的价格同样低了。”张冠说着转头望向孙主任,开口说:“我觉得刘飞人在明年奥运会后要是能夺冠,最少值三百万代言费,现在中心帮他签的三十万,可是亏了不少。”
这时候田协给予刘飞人的任务是冲进奥运决赛,就连奖牌也没有考虑,更别说金牌了,但田协不知道的是,在欧洲的博采公司的经济人给刘飞人开出了一比五的奥运夺冠赔率,仅次于美国老将阿兰-约翰逊,是奥运110米栏项目夺冠的第二大热门。奈克公司通过自己的途径,掌握到了欧洲博采公司内定的赔率,也知道每年三十万签刘飞人是比大赚的买卖,但田协方面显然没有掌握到这些信息,还觉得是自己赚了奈克公司一笔。
“奥运夺冠哪有那么容易!”孙主任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心中却开始偷偷盘算,要是刘飞人真能夺冠,三百万的代言费肯定不够,最少得四百万起,这么算起来奈克公司给的的确太少了。
人的贪欲总是无限的,所以彩票的销量才会越来越好,孙主任虽然觉得刘飞人不可能有实力在奥运夺冠,但并不影响他脑海中的意淫。
发觉到孙主任短暂的异样,旁边的王经理干咳一声,马上转移话题,开口说道:“其实你这只是一份初步的合同,我们还可以加上一些其他的条款,比如你如果能拿到下届多哈亚运会的百米冠军,我们可以给你额外的现金奖励;如果五年后的首都奥运会你能够保证出场,我们公司也可以给你现金奖励;这些附加条件,还可以再商定。请你相信,我们奈克公司对你是很有诚意的。”
“非常感谢。”张冠客气的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我之所以不愿意签约,金钱问题其中的一条,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想是你们都忽略了。”
“什么问题?”王经理开口问。
“我今年只有十七周岁,法律规定我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如果我签约的话,这份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吧,所以你们应该找我父母签约才对。”张冠开口说道。
听了张冠的话,一直没有开口的朱律师猛的皱起了眉头。之前朱律师的工作重点都放在制定合同,为公司争取最大的利益,却忽略了签约人本身就是一个未成年人。
这个年代虽然还没有关于未成年人代言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朱律师脑海中仍迅速的思索起相关有关的法律依据。虽然协会方面不会在乎是不是未成年人,但奈克公司却必须在乎,这不是因为奈克公司有多么的遵守法律,而是不想让竞争对手抓到自己的把柄。
体育用品本来就是一个暴利的行业,国际上的体育用品公司之间的竞争更是残酷,任何一点丑闻都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抓住,然后无限的放大,到时候平息丑闻的话,可能要花费以千万为单位计算的资金。签约一个未成年人做代言,竞争对手们甚至可以炒作成奈克雇佣童工。
王经理凑到朱律师耳边,轻声问道:“这个有问题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都在保护的行列,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权。从这一点来看,如果要找张冠代言,还真需要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父母的同意才行。”朱律师轻声对王经理说。
“那他就是不能签约了?咱们要找他父母?”王经理开口问。
“《民法》里有规定,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就可以独自签约并受到法律保护。”朱律师接着说。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多大?”王经理马上问。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十六岁至十八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朱律师接着解释道。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这个该如何界定?”王经理马上抓住了关键点。
朱律师想了想,叹了口气说:“如果是正常的劳务用工的话,就比较容易进行界定,但咱们国家的运动员,很难界定。西方国家里职业运动员是被认定为劳动者的,但在我们国家里,这方面的认知比较模糊,也不好认定。”
王经理觉得有些被绕进去了,于是开口问道:“什么意思?能不能说具体点?”
朱律师再次思考了几秒钟,开口说:“比如甲A联赛的足球运动员,与俱乐部签约,拿俱乐部的薪水,可以看做是劳动者;而那些没有商业化的体育项目,现役运动员基本上是属于被征召的性质,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吃住体育队全包,有薪水也是以生活补助的名义下发的,单位没有明确的非劳动收益和享受,运动员也没有明确的劳动产出,所以法律意义上说这类运动员没有形成雇佣关系,不能被算做是劳动者,自然也就不能用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来界定。”(这时候还没改成中超,依然叫甲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