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鸳鸯戏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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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夫子抚着胡须,将两个小儿打量一番,微微点头,道:“秦暮,将你两个小师弟先引进去。”
秦暮是站在旁边的半大孩子,瞧着和金芸的年纪一般,只见他穿着白衫,头上绑着条布巾,一副读书人的标准打扮。
他道:“师傅,外面晨露清凉,您也不要待久了。”
说完,对着永新两人作揖,便带着永革永华进了里面。
永新和唐夫子说了几句后,便打道回府。
金芸虽然对着莫桥村有些好奇,山洞里神秘桥的那头,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个村子。
可永新急着回去赶活,就算她想留下一人去探索,永新又怎么敢同意。
她坐在车头,手无趣的甩着长鞭,向前行驶。
回到家时,金家的众人都已起身,金蒋氏正在院子晒着厚一些的衣裳。
马上就要入秋,身上穿的一些都有丝丝凉意。
她拿起老伴的衣裳,拿着掂了两下,手中的是件粗布的内衣,她还记得,这件衣裳还是她亲自去镇上买的。
时间过的太久,她都忘记当时家里是发生了一件什么事,老头子的衣裳被破了个洞,连弄个补丁都填补不上,刚好那是手中有些钱,就给他上镇买了一件。
内衣一般都是米白或者白色,可老头子整日干活,再来她金蒋氏记得年轻时候,老头子最喜欢的就是一身暗色衣裳,几乎没有变过,她便选了一件藏青色的棉布。
“这里坏了。”金芸进来,瞧着金蒋氏站在竹竿边上发着呆,她走过去,一眼便看到,手指说道。
金蒋氏回过神,看了一眼,肩膀处的地方有两个小口,她说:“都这么多年,怎么能不坏。”
她将衣服放下,回了屋子,不过一会会,手上就拿着一小木盒出来。
盒子里面的是一些针线,对着天空,金蒋氏将针串好,在头顶发髻间磨了磨,便拿起衣裳一针一线缝了起来。
农家人也许绣工不好,可针线活却都是会的。
一件衣裳他们能穿几年,甚至是十几年,又怎么可能没有坏的时候。
手指间忙活,衣裳的肩膀处渐渐出现了一道平整的线路,密密缝缝。
要金蒋氏来说,她这么一手,完全就是给逼出来的。
嫁入金家,头上没个长辈,整个担子都是压在了老头子身上,活多活重,哪怕是粗布的衣裳穿不了几天,准得脱个线,破个洞。
起先她那一手针线活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谁又能想到,这么多年下来,就是一手好手艺。
金蒋氏缝补好,就将衣裳搭在了竹竿上,回头又盯着小女儿道:“你自小手就不灵巧,连缝个衣服都是歪歪扭扭。”
金芸挑眉,她手会不灵巧?
长鞭腾空她都能甩出花来,她手会不灵巧?!
“新哥儿媳妇就有一手好手艺,你没事也别尽往后院跑,去她那坐坐,指不定还能学上一些。”金蒋氏恨铁不成钢,却也对小女儿不报以希望,她继续说道:“她现在在绣金海的嫁妆,小莲都知道整日待在她身边,你倒好,一天到头就见不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