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话 我喝的不是酒,是思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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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道菜是一只鸡,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鸡,是只烧鸡。烧鸡并不出奇,出奇的是,它只有两匹大腿。而流千夜这一桌却有五个人。两匹大腿显然不够五个人分,他们谁都想吃到鸡腿。所以,这道菜必将引发一场腥风血雨。
五个人大眼瞪小眼,分别扫视了一下彼此。任子野率先把筷子伸向鸡腿。“既然各位都不喜欢吃鸡,那我就先下手了。毕竟,食物来之不易,我们不能浪费。”
流千夜用出空间圣力,卡住鸡腿前端的骨头,成功抢过鸡腿。“子野兄也不喜欢吃鸡腿吧。还是让我来吧!我不如地狱谁入地狱。你去吃点好吃的吧!”
郝查卒鼓动着自己的圣力,筷子发出纯净的绿色,接着,他把筷子并拢,一筷戳入鸡腿肉中,成功地从流千夜手中抢过了即将入口的鸡腿。望着那金黄酥脆的鸡肉,郝查卒哈哈一笑,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了下去。
只是,他并没咬到鸡腿,而是,咬到了筷子。他的鸡腿早已消失不见了。他抬头一看,就看到鸡腿到了辰焰歌手上。是的,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辰焰歌赤手夺过了他的鸡腿。她竟然没有用筷子,而是直接用手了。看着大快朵颐的辰焰歌,郝查卒怒不可遏:“你……你……你作弊。吃饭怎么不用筷子!”
辰焰歌三下五除二地啃完这只鸡腿,鼓着腮帮子支支吾吾地说道:“长得好的吃好的。你们四个长得都都太丑了,不配吃鸡腿。再说了,女士优先,我只是强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优先权而已。这有什么不对的!”
就在此时,一只黑手伸向另一只鸡腿。是的,这也是一个赤手上阵的。手的主人是郝晚火。他边拿边说:“除了辰焰歌,我是这里长得最好的人。所以,这个鸡腿是我的!”
刚刚丢失鸡腿的郝查卒顾不得悲伤,筷子一挥,加入新一轮地争夺。任子野手疾眼快,比郝查卒快了一分,抄起左手就牢牢抓住了鸡腿,流千夜不甘示弱,挥动双手去夺。只是,这个时候,一张樱桃小口从天而降,直接咬上了这条鸡大腿。
看着那被印上咬痕的鸡腿,四个男人马上放弃了争夺。他们几个知道——自己又输了,辰焰歌又取得了这次争夺的胜利,当他们用手的时候,辰焰歌再次了工具,直接下嘴了,他们失败了,鸡腿再次被辰焰歌获得。
辰焰歌拿过鸡腿,鼓着满是油污的小嘴,一口一口地吃着她的战利品。看着垂头丧气的四个男子汉,辰焰歌得意洋洋:“这就是智商差距,当你们还在用筷子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开始动手了,你们用手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用嘴了。我的工具永远比你们先进。这就是你们战败的原因……”
夜凉如水,月光不断在层层乌云不断地穿梭着,时隐时现,始终无法以完整的形态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天空之中是荒芜的红和惨淡的白。叶珑苏孤立在这样的天空下,注视着那暗淡的夜空,抚摸着冰寒的子午青商剑。
慕容孤跟了出来,看着那时隐时现的孤独身影,他无声地凑了上去。“叶公子,在赏月?我们一起赏吧!”
叶珑苏摇了摇头。“想赏月,但是,看不见月亮,只能在这看会乌云了。”他的语气里满是苦涩。家的失却、怡姐姐的死、叶知秋团长的离去都在困扰着这位武痴。此时此刻,背对那宴酣之乐的喧嚣嬉闹,他的心痛无以复加。只是,他却不能把自己的悲伤和心痛流露出来。他只能把自己与这片喧嚣隔离,在暗夜中独自沉浸。独自修复自己心灵的伤痕。
慕容孤渐渐走进。“嗯!叶公子,我们真有缘,我也是来赏乌云的。看来,我们是有着共同爱好的人啊。既然我们这么有缘,有没有兴趣喝上几口。”
叶珑苏这才看见慕容孤是提着两坛酒过来的。他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我不会喝酒,听说,喝酒容易上瘾,容易醉倒。喝完酒之后,人会变的神智不清,会变得疯狂,这样会耽搁修炼,所以,我一直没有喝过。”
慕容孤哈哈一笑。“那都是一些谣传,喝酒并不是一件坏事。它能让你忘记不快和忧伤,让你麻醉自己的身心。虽然,这样有些自欺欺人。但是,喝酒确实并不是没有好处的。我的娘子已经离开我好长时间了,每当我思念她的时候,我就会喝上几杯酒。可以这样说,我喝的不是酒,是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