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威尔逊爵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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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几天下过雨,小镇的道路有些泥泞。泥路两旁时不时能看见家畜的兽圈,味道很重。秦伦拉低从旅人那里抢来的小毡帽,稍稍遮挡住面容,弯腰挎着一个小包囊朝镇内走去。
蒙特镇跟这个时代北美大陆所有的移民城镇一样,建设才刚刚起步,城市规划显得工整而简洁。这里暂时还是一个以农业和畜牧为主的农业城镇,除了种植园的黑奴之外,其他白人镇民大多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牲口。
小镇地广人稀,每户人家除了住人的主建筑,大多还有草料库,牲口栏和工具屋。特别是草料库,几乎比粮仓还要重要。没有粮仓,人不一定饿死,没有自己的草料库,别人是不会拿草料帮你养大牲口的。
秦伦一边走,一边留意观察。他发现小镇只有一条大路,泥路的尽头是一座教堂和一个小广场。
与其他建筑相比,这座教堂算是最宏伟的了,三层哥特式结构,顶上是钟楼。小广场周围则有好几口水井,一群膀大腰圆的村姑在水井旁聚集成几个小圈子,叽叽喳喳说得热闹。
秦伦走到这里,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他脚步一顿£√,,拐进泥路左侧一家招牌上雕刻着橡木桶的酒馆。
大概因为现在的时间还算早,酒馆里没有很多人,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正拿着一块脏兮兮的抹布,擦拭着紫褐色的胡桃木吧台。
“咄咄!”秦伦靠上吧台,敲了敲桌面,提醒调酒师自己的到来。
“要点什么?”调酒师是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没有停下手里的工作,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秦伦,随口问道。
秦伦扫了一眼这个年轻人,他穿着一件亚麻汗衫,上面满是无法彻底洗干净的污渍。小臂上卷起的袖口露出了数个线头,捏着抹布的虎口长有老茧,手背的皮肤粗糙蜕皮。
无论从年纪上,还是穿着上,他都不像是酒馆老板,否则即便经营不善,他也会给自己弄一身体面点的衣服。酒馆老板不在店里并不稀奇,现在还不是营业高峰期,老板说不定在补觉,准备傍晚时分的营业。
“给我一杯啤酒!”秦伦取出一枚10先令的银币放到吧台上,用手指按住推到调酒师面前,“除了酒之外,再回答我几个问题,它就是你的。”
年轻人看着银币喉头一动,脸上露出一丝讨好的神情,低声说道:“您想问什么都行,但我这里听到的消息都是传闻,不保证都是真的!”
这个世界是地球的影像世界,很多方面与其相同。以英格兰的比值而论,一英镑等于20先令,10先令的银币差不多是半英镑。
别以为钱少,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一个纺织女工的周薪就差不多是一英镑,换而言之,她们每个月就只有4英镑多一点。
当时的纺织工也算技术工种,虽然是女工,但是报酬也比一个殖民地酒吧的服务生多。除去那杯啤酒,秦伦这枚10先令的银币,也是调酒师四五天的收入。
以现代3000月薪为例,那就是好几百大洋。代价只是回答几个酒馆当中流传的消息,年轻的调酒师当然暗暗欣喜。
“呵呵,我的问题并不难!告诉我,这个小镇里谁最有钱,谁以前是服过役的老兵……骑兵、水兵或者军官?”秦伦目光闪烁着问道。
秦伦救下的黑人女孩戴娜虽然发现了卡门的尸体,但她并没有见到过凶手,所以秦伦不知道杀死卡门的凶手是一个绅士打扮的人形生物,他只能利用手头的线索进行推理。
卡门致命的伤势有两处,一处是胸口被挖出来的大洞,另一处是切口平整,被斩首的脖颈。光从斩首的伤势来看,凶手显然是一个擅于使用利刃,对人体结构有一定了解的人。
这类职业有很多,不太引人注目的有厨师、屠夫、医生和士兵等等。如果这个人在蒙特镇,那么他最有可能就是一个打过战,杀过人的老兵,其他几个职业的可能性要低很多。
蒙特镇是一个英国殖民者开发的新大陆小镇,这里的移民除了过来创业的庄园主、黑奴之外,其他基本都是破产的农民、小手工业者、无产者等等。
英国在这个年代已经在海洋上打败了诸多竞争者,有了今后日不落帝国的雏形。国力强盛,国内并无战乱,厨师、屠夫、医生这些人都拥有一技之长,其中技能优秀者很少会移民来新大陆讨生活。
何况厨师、屠夫、医生尽管都会用刀,可是菜刀、剔骨刀、手术刀可没办法将人干净利落地斩首。斩首用的刀具一般都是长刀,短刀具虽然也能将人斩首,但那需要很强的力量,以及娴熟到极点的杀人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