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勇士与鞑子(2 / 2)
就算是蒙古妹子赵梦雪,都对李响最近的行动刮目相看,原来这位公子哥,不仅是能诗书,搞发明,就连军事上也还是有一套的呢!
“抗蒙纪念碑?”赵二琢磨了半分钟,才估摸念出来:“这是什么来的?”
“祠庙。”李响低声回答,想起在江安城外牺牲的壮士们,他心里非常难受,虽然战争免得了历经生生死死,可当朝夕相处的人死在你眼前,然后毫无声息,任凭心肠再硬,也免不得得触动几分心灵。
幼小的心灵。
“这不是很好吧?”赵二疑惑问道。
“有什么不好,难道他们仅仅是为我李响而死,那大宋呢?大宋难道就不应该记住他们?要知道他们是为了大宋的存亡而死,难道他们不值得这样吗?”李响盯着赵二:“连生的人也可以立长生祠,难道死去的人就没有了荣耀。”
“上书丁大全。”李响突然大声道:“把此次功劳都推到他身上,换取为死去的弟兄立祠的机会,让他跟朝廷打招呼。”
“我认为丁大全不会这么迷糊?”李康摇了摇头道。
“说什么也要博一次。”李响丝毫不放松。
“这次我从恩州带回来了一样东西。”李响又想起那个笨笨的小偷,不由有点心乱,:“丁大全此人喜爱收集古董,这东西献上去,他非答应不可。”
俗话说舆论是行动的先头部队,李响说到做到,第二日,整座绍熙府城内最有名的说书人都收到了一本评书,上面用宋体字认真的写着:三十三勇士斗鞑子。
书中详细的介绍了蒙古人的来历与蒙古人的残酷,用悲壮的笔迹表达了三十三勇士与蒙古人斗智斗勇的故事,反映了大宋义勇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表达了三十三勇士对国家的热爱,对百姓的忠诚,怀着至死不渝的精神,奋不顾身七进七出终于炸毁了蒙古人的攻城利器,谱写了一首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
书中人物刻画清晰,情节紧张之余又带有几分轻松,曲折簸荡,荡气回肠,虽仅仅万字不到,可却写出了千百万字亦不能表达的含意。
“老李,你听了吗?”到日暮时分,三十三勇士斗鞑子,已经成为了绍熙府城内最热门的话题。
“听啥子了?”老李吃惊的问到。
“不会吧。”来人惊讶的看着老李:“你竟然不知道,三十三勇士斗鞑子,整个绍熙府都说开了。”
“啥斗啥。”来人耳朵有点不好。
“这还是咱们绍熙府鼎鼎有名的李响大人之事,来,来,我老程给你好好说说。”
此时的李响,自然不会想到这仅仅万字不到的评书,竟然会在后世掀起如此大的风波,书传出当天,整座绍熙府城内已经开始传颂三十三勇士的故事。不过李响,却不知道为什么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李响自然不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的喷嚏是来自于遥远的万山大营里的一个咀咒。
“咀咒你,咀咒你,死李响,坏李响,烂李响。”偌大的军营,一个长发飘飘,面容皎洁,清纯得让人情不自禁爱怜的女孩子,拉长着脸狠狠的用绣花针刺着一个稻草人。
若是李响此时看到这个女子,非要说:又是你,又是你。
此人却正是李响的新手同行兼职小偷兼职万户张远之的宝贝女儿张小菁,张小菁自小在军营长大,父亲张远之长年累月辗转各地战场,连带着张小菁也当男孩子养,等张小菁长大之后,却真长成了男孩子的心思,每天在军营闹事,哪天要是不闹事,肯定睡不着。
张远之虽然军纪甚严,但对自己的宝贝女儿却怎么也下不了狠手,往往不过是关关黑房子而已。
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很不幸,张小菁还有另一个巴掌,就是他的叔叔张远毅。张远毅虽然是他叔叔,但年纪却跟她却相差不大,从小也是娇生惯养被宠坏了的孩子,自小就喜欢舞刀弄枪,这也不错,身为武将世家,迟早都会走到这一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