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最后的忍耐(二)(2 / 2)
一瞬间,身上的袖衫,就被雨水给浇透,全部贴在身上了,箫小杞怪叫一声,掐着约翰的脖子让他赶紧往回开。
想不到这一加速,风力更大了,风裹着雨雾迎面扑来,浸湿了雨水后的衣服重了许多,被风一打挂在身后猎猎作响,箫小杞脸上的皮肤已经冻得没了知觉,她抿着唇,一声不吭弯腰伏在了约翰的腿上。
不料这一伏,本来车子的时速就快,加上雨天路滑,在某个拐弯过后,约翰手一抖,车子穿越了左边防护栏,冲上斜坡。
一切都发生在两秒钟里,剧烈震荡以后,车子已歪歪扭扭地停在斜坡上,两人回过神来的第一件事,便是问对方:“你没事吧!”
万幸两人都安然无恙,箫小杞顿时松了一口气,浑身无力摊在座位上。
这是一个没有信号的山区路段,后面的车子已经停下来帮两人求助。
不一会,拖车来了,但是必须在没有栅栏的路口才能操作,于是呼约翰负责倒车,箫小杞下车负责扯掉缠绕在车身的铁丝网。
岂料天公不作美,雨越下越大,可怜的箫小杞一碰铁丝就全身哆嗦,两次三番以后,才发现不是自己拉的姿势不对,而是铁丝带电阿我去!智商不够用啊!
箫小杞只能脱下单薄的外套包上手继续扯,但没一会外套就被淋湿了,只能一边被电一边扯线一边大骂FXXK。
就这样箫小杞在草丛中折腾了几百米,全身湿透,无比狼狈,生平第一次经历车祸,只庆幸他们冲上的是斜坡,而不是冲下悬崖。
在目送车子被拖走,箫小杞想要穿上外套的时候,才发现她的手已经无力到拿不起外套和手机了。
她怒了,虽然知道这事其实与约翰无关,谁知道它会突然下起雨来,但就是怒了,她举起手拍向约翰的肩,发现拍上去根本是软弱无力,她更怒了,当下动嘴,约翰身高一米八,她猛地踮起脚尖,堪堪足够一口咬上约翰的脖子,嘴里含糊道:“都是你的错!”
“嘶!”约翰痛叫一声,伸手就要把箫小杞推开。
可箫小杞不干,她虽然手上没力,但她牙口可好了,咬紧牙关,如果约翰硬要拉开她,她就把他的一层皮给咬下来。
“你有病!”箫小杞一直踮着脚有点累,约翰为了脖子上的那块肉不被咬下,只好双手抱着她的腰往上托了托,“放开,这又不是我的错!”
怕约翰真的生气了,加上箫小杞也有点解气了,她终于松开口,双手很自然地圈着约翰的脖子,带着点撒娇的意味道:“我的手抖没力了,刚才被电惨了。”
“明天就会没事了。”或许是从来没说过这样安慰的话语,约翰有点不自在,他把箫小杞放下,擦了擦鼻子,左右环顾说:“我们现在还是看看怎么回酒店吧。”
……
租的车子被拖走了,不过好在刚才停下来帮忙其中的一个老爷子很热情,死活拽着约翰和箫小杞上他的车,大概是看着他俩可怜吧。
老爷子叫杰西,他出现之时,腰悬手枪般的小黑盒,头戴贝雷帽,斜叼着雪茄,满头银发绑成鼠状小辫,瞬间将箫小杞给捕获了,如此颓废,*,有范儿的男子,更不用说从他开着的那辆破皮卡上传出的音乐居然是《巴赫》,箫小杞咧嘴笑,忙不迭地往皮卡上钻。
箫小杞万分企盼要和老爷子沟通,无奈老爷子只懂西班牙语,于是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必须要约翰做翻译,遇上这家伙心情不好或起坏心思的时候,那对话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为庆祝两人劫后余生,老爷子带两人到瓦哈卡最火爆的酒吧。
“她是你女朋友?瘦瘦巴巴的,不好看。”
老爷子说这话的时候,箫小杞刚吃完最后一口的虾米,正舔着勺子,她眼巴巴看着约翰,让他再帮自己叫多一份“一杯海鲜汤”。
“一杯海鲜汤”,纯墨西哥美食,滋味酸甜,端上来的时候是一只高教玻璃杯,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汁水的颜色是介于橘色和粉色之间,还打着泡沫,用勺子一挖,一只大虾米,再一挖,又是一只大虾米,若将粘稠的海鲜汤堆在苏打饼干或各式面饼上一起送进嘴里,所有味蕾都会在瞬间苏醒。
“不性感不性感。”老爷子“啧啧”摇头。
箫小杞拉了拉约翰的衣袖问:“他说什么了?”
约翰坏笑着,得意洋洋说:“他说你不性感,配不上我。”
虽然全世界都在标榜女人要瘦,要瘦,越是瘦骨嶙峋越是美丽,但拉丁美洲可不是,他们以胖为美,他们崇拜ru房丰满到可以挂起来当米袋的生育女神,所以纤细的孩子在拉丁美洲备受冷落,风水轮流转,拉丁美洲还处在杨贵妃时代,看到那些吨位惊人的女人在一堆男人中顾盼生姿,箫小杞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电影里地主老财对阿里巴巴说:“去,去给我买个肉墩墩的女人!”
而约翰在墨西哥的这一路走得顺风顺水,虽然约翰不像美国普遍男性那样痴迷健身,但也算是高大结实,在遍地矮小敦实的墨西哥人群街头实在是夺人眼球。
箫小杞黑线了,但也无法反驳,横了老爷子一眼,端着约翰的梅斯卡尔酒与酒吧的一群年轻人碰杯,与每个人兴高采烈地说:“Salu!”(干杯)
那一晚,两人玩得很开心,箫小杞一杯一杯酒地灌下去,约翰抽了一根又一根的香烟,在陌生人眼里,这活脱脱就是颓废老外的写真:破t恤,苍白面孔,烟,酒,懒洋洋。
老爷子在一旁看着他们闹,箫小杞在喝酒的间隙偷偷瞟向老爷子,有些人穷其一生都在特立独行,所有荡气回肠都会刻进他的每一条皱纹里,就像老爷子,箫小杞从见着老爷子的那一瞬间,就觉得他是那种有故事的人,于是更加懊恼得想要吐血,那时候在西班牙,如果听从奥利维尔的劝告,学点西班牙语的话,如果她精通西班牙语的话,她现在一定要问问谁才是他一生最爱的姑娘……
酒吧外,天已经暗了,细雨不期而至,箫小杞穿了那双能戳死人的高跟鞋一整天,已经快残废了,约翰喝完最后一滴酒和其他人摇摇晃晃说bye,箫小杞转身时听到背后有人说:“他看起来可真快活。”
两人晃晃悠悠走路回酒店,约翰看着箫小杞穿着高跟鞋,痛苦得像在刀尖上跳舞的人鱼公主,睁着迷蒙的灰眼睛说:“你脱了鞋子吧。”
箫小杞也有点头晕,她晃了晃脑袋,撇着嘴说:“我又不是猴子,我不会赤脚走路。”
话刚出口,说时迟那时快,约翰突然像拎麻袋一样把九十多斤的箫小杞横抱了起来,箫小杞尖叫一声,顿时乐得花枝乱颤,抱着约翰的脸大大地亲了口,谁知没走出十来米,约翰就把她放了下来,迟缓地脱了鞋子,认真道:“你穿我的吧,你虽然不重,但是也不算轻的。”
箫小杞翻着白眼,决定不和他计较。
35码的脚在42码的运动鞋里就像撑船,但看着身边拎着高跟鞋的高个子,箫小杞还是喜不自禁问道:“所以你今天很快乐?”
约翰的眼睛闪烁得像夜空的繁星,“yeah——”。
“叮——约翰好感度+5,总好感度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