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2 / 2)
“希望你爸别嫌弃啊,我至多也只能写成这样了。”
“嘿,你怎么知道我要当成生日礼物送我爸。”
“去年某些人干的那丢脸事你忘了我可没忘,这不可又到那时候了吗?估摸着是你老爸生日要到了。”
说起去年的生日礼物还真是一场血泪史,就因为喜欢附庸风雅的文化老爹,对传统文化有种几近狂热的膜拜,为了讨老爸欢心的夏花,绞尽脑汁的夏花,听从樊希的建议,整天流连于古玩一条街,想要拣点漏哄老爸开心,能少唠叨点自己的婚姻问题,然后在老妈唠叨时帮自己说两句好话。
结果这漏没捡到,倒是被别人骗的就差把□□双手奉上了,那副声称是郑板桥真迹的画被胖墩儿一眼断定是赝品,当时夏花还气呼呼的不信,一定要胖墩儿和樊希她们估个价,胖墩儿伸出一根手指头正要开口,就听夏花道:“要低于4000你就别说了。”
胖墩儿和樊希立马闭嘴了,当时夏花不信那邪,想他们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嘛,自己可是找古玩街上好几位看过的,都说没问题的。
胖墩儿当时就撇着嘴道:“郑板桥真迹卖你4000?你做梦呢吧?再加四个零都不一定买到,你脑子怎么想的啊?”
隐隐有些发现被骗的夏花还是咬牙送了,结果老爸看一眼,就痛心疾首道:“你要钱多直接送我钱就好,别拿这些来气我,这是糟蹋文化知道吗?这些丧尽天良的,欺师灭祖,你不能成为他们帮凶知道不?”
气得夏花一个月没吃零食,肉疼的觉都睡不好。
这一耽搁,时间就不早了,可要等墨迹彻底干的话还要等不短时间,胖墩儿提议你今晚干脆就住这得了,楼下客房里什么都有。
夏花想了下问道:“我不用给住宿费吧?”
“你要给我也不反对。”
“你没有夜游症吧?不会企图不轨吧?”
“嗤,我俩是第一次一起过夜?”胖墩儿不屑的冷哼道。
“这话听着可招人误会,可不能乱说啊,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了,这不毁我清白呢吗?”
夏花想这么晚回去光打的费就不少,而且这胖墩儿今天刚遭了这么一出,还没见到医生口中所谓的脑震荡呢,会不会深夜发作?
这样一想,夏花觉得留下来就留下来,确实如胖墩儿所说,同住一房子里也不是第一次,他还没脸没皮的在自己家蹭了好几夜呢。
“哎,胖墩儿,你怎么会突然如此多才多艺的啊?”看着慢条斯理的细细洗笔的胖墩儿,夏花趴在一旁好奇的问道。
“那是你突然发现而已,我从三岁起拿起的第一支笔就是毛笔。”胖墩儿笑了笑道。
“那是你隐藏得深嘛,我们无从知道,你家是王羲之之后?啊,不对,父姓母姓都不带王啊?”
“啊,那你岂不是已经写了二十多年了?你这字是不是已经登峰造极了?”不等胖墩儿说话,夏花掰着指头算了一遍,立马惊的张大了嘴,毕竟用二十多年去做一件事,那要没点成就那是不可能的。
“书法怎么可能有登峰造极一说,再说我这水平离我姥爷差远了,要他看到我这字,估计又得罚我了。”胖墩儿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神情一下变得有些伤感。
“哦,哦,原来你是跟你姥爷学的,那你姥爷肯定很厉害。”夏花见状也不好再多问了。
“对呀,我姥爷可厉害了。”胖墩儿点点头。
可能说起他姥爷勾起了他的一些伤心事,胖墩儿变得有些沉默,对这样的胖墩儿夏花有点不自在,正要寻个理由下去睡觉了,就听到胖墩儿似是自言自语道:“你知道我为什么留在这里吗?而我爸妈他们也同意?”
“因为你姥姥姥爷曾经也在这?”这夏花前几天刚听他说过的。
“对,但其实这里也并不是我姥姥姥爷的故乡,他们也是地道的北京人士,至于为何来这里扎根了,这还得从头说起啊。”
胖墩儿带着无限回忆的缓缓讲道:“我姥姥姥爷是真正的才子佳人,他们当年都执教于北大,我姥爷写得一手好字,我姥姥弹得一手好琴,我姥姥还有两把古琴呢,一把蕉叶,一把伏羲氏,本来以为能琴瑟和鸣,恩恩爱爱,平平安安到老的,但那个动荡的时期充满了太多的变数,那是一个灭绝人性的年代,让他们曾一度分离颠沛,甚至连当时还在肚中的孩子最后也没能保住。
“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好不容易辗转到了这里,刚到时,他们所有的财产就是我姥爷和妈妈拼死保下来的那两把琴,以及姥姥带着舅舅费尽心力留下的一方墨,那是姥爷最喜欢的一方古墨,他们就这样带着对方最珍贵最喜欢的东西,在这里重逢,然后安家落户。
“再后来他们平反了,但也拒绝了再回去的邀请,而是在当地的学校谋了一份工作。随着子女长大成家离巢,他们慢慢的老去,也没有离开过。
“闲时姥姥抚琴姥爷练字,我四岁以前就是在姥姥姥爷的琴声墨汁中度过的,现在想来那才是真正的神仙眷侣的日子。
“后来姥爷突然中风,最后的几个月更是连谁都不认识了,对谁都充满着戒备,那是那个时代留下的烙印。但只要姥姥一出现,他就变得很安静乖巧,让吃饭就吃饭,让睡觉就睡觉。
“他在一个清晨走了,安详得就像睡着了,我们抱着他嚎啕大哭,我妈和舅舅几度差点晕过去。但姥姥很平静,甚至都没红一下眼睛,当时我很不解,怎么姥姥不伤心呢?
“但在两个月后,一向健康的姥姥突然离世,我才有些懂了,伤心到极致,是真得哭不出来的,或许整个身心都空了吧,包括眼泪。”
夏花看着突然悲伤的胖墩儿,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说在她印象中,胖墩儿从来都是跳脱欢乐的,就连他失恋也是毒舌的让人招架不住,哪曾见过如此悲伤的他?
这时候所有的安慰都很苍白,对于自己来说,可能就是听了一个故事,还是只存在于文人们美好想象中的爱情故事。
但对胖墩儿来说,却不是故事,而是自己最亲的亲人,这种切肤之感旁人是感受不到的,人们总是唏嘘羡慕的是他们坚贞的爱情,甚至最后都充满了无限的浪漫情怀。
但作为亲人却看到了他们为了这份坚持所遭遇的所有苦难。
“他们真好。”最后夏花这干巴巴的说了这么一句。
“对呀,”胖墩儿轻笑了一下又继续,“因为他们自身的遭遇,所以到我妈妈和舅舅那会,他们坚决不让他们从文,他们知道文人们总是太柔软太仁慈太感性太敏感太多情,因而也总容易受伤,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阴暗会无时无刻折磨他们那根过度敏感的神经,想改变,最后却无能为力,他们不想自己的孩子重复他们当年的一切,所以妈妈和舅舅都是标准的工科人。
“直到随着太平盛世的到来,那种深入骨子的喜爱,让他们再也控制不了潜移默化了孙子一辈,那时哥哥已经比较大了,父母对他也已经有规划,所以姥爷选中了我,姥姥选中了舅舅的女儿表妹。
“就这样我从小就接受着姥爷的熏陶指导,姥爷说不要我能在这上面有多大出息,关键是自己喜欢,而且能平心静气,陶冶自己情操。”
胖墩儿停顿下来,看着手里的笔,眼神温柔的像是看着自己的"qingren"。
“所以你就真的把这当一个秘密的爱好,没有发展成一项事业,甚至除了家人都没几个人知道,只为纪念你姥爷?”
夏花想他有点懂胖墩儿了,太过喜爱的东西,太过珍藏的情怀,有时反而不好意思宣之于口,昭告天下,就像小男孩们偷藏着自己最喜欢的玩具,久久舍不得拿出来玩,然后在没人的时候偷偷拿出来观摩一番,就能乐上好几天。
“对啊,我只是喜欢而已,如果成了讨生活的工具,那就太功利了,会失了本心。当然我现在差距还很大,不敢出去卖弄砸了姥爷的招牌,但终归有一天我会出世的吧,其实我知道姥爷最后是有点遗憾和后悔的,因为各种原因觉得自己有些消极避世,没有为书法界做更多贡献,未免有些敝帚自珍,如果哪天我水平够了,我愿意替他去完成他的心愿的,就算是一点微薄之力也行。”
说着,朝夏花眨了眨眼,似乎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大笑道:“那时你们就会惊讶我这个横空出世的书法大师了。”
“一定会有那天的。”夏花看着他真诚的说道。
这下轮到胖墩儿不自在了,打着哈哈道:“那是,所以你现在赶紧抱大腿吧,我允许你做我腿部挂件。”
这一晚收到太多讯息的夏花,对胖墩儿有了一个重新的改观,他不仅仅是那个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他富有的不仅仅是物质,还有精神的富有,过去大家都只看到了他的表面,而没看到他那颗纤尘不染的心。
作为他的朋友,夏花由衷得觉得幸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