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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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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倒不怕,我上小学,上初中,以及高中都在作文比赛中获得过名次,可见在创作上我还是有一定的天赋的,素材吗,我打算就写这次吃官司的经历,亲眼所见,亲身经历,因为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对这个吃官司讳莫如深,有的好奇,有的过分害怕,以后社会发展了,象开车的和无证驾驶的,或者************的,甚至吵架拌嘴的,都有可能要被抓进去。

我把这个经历写出来,就是要告诉大家,一旦出了事情,不必大惊小怪惊慌失措,要坦然的去面对,二来也想把看守所里的那些希奇古怪的案例揭示出来,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不至于重蹈覆辙,另外也要告诉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要多学学法律常识,不要再去做法盲,要知道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千万不要轻易的以身试法,就是遇到什么事,也要懂得用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

“不行,不行,你还嫌丢人没有丢够,是吧,别人谁用得着你去操心,像你这么二的人不会再找的到了,”还没有等二帮把话全部说完,那彭丽已经有点不耐烦的打断了。

“那我就去写《寻梦记》,总可以吧,现在的出外打工的那么多,由南来的,也有北往的,由东进的,也有西去的,殊不知打工者们有多苦,背井离乡,远离亲人不说,就是以后成家有了孩子都不知道怎么办,我想通过创作这么一部小说,来给大家指出一条明路,也把打工者的辛酸和委屈统统倒出来,。”

二帮做事一向都有备案的,见《小官司》不成,二帮立即又搬出了《寻梦记》,如果创作《寻梦记》还是不行,后面还有第三备案和第四备案,现在的二帮,不是决定要去创作什么类型什么体材和什么题材的小说,而是想先走上创作这条道路上再说。能成功一部,就能成功两部,三部,四部,做任何事都是万事开头难,其实一旦做下来了,你就会感到也只不过就是那么一回事,就像人们向往的什么旅游景点,一旦你去过了,就没有什么好奇得了。

“这个倒可以考虑。”也就是在彭丽批准了以后的第二天,二帮下班回来,彭丽又告诉了二帮一个特大好的消息,那就是现在搞创作已经用不着像过去那样,先写好,再往一种特定的稿纸上去誊抄,抄写完了之后,再送到什么出版社去经过编辑审阅,说你不行,你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功夫全是白费,现在是高科技时代,一切都网络化,而且彭丽在网上也搜索了一下,现在好多人都在写网络小说,特别是一个起点中文网,就办的好的不得了,门槛要求低,不管你是什么文化程度,只要你有创作的爱好,文笔流畅,故事结构清晰合理,能够吸引读者,就可以在起点中文网申请一个作家专栏,等到上传了一个章节,被编辑大大审阅通过,你马上就可以成为起点作家了,当然这时候你是没有稿酬的,等到上传了五万字以上,才可以申请签约,如果这一次在被通过,那么恭喜你,你就是正儿八经名副其实的作家了,

当然这时候如果你的作品,能够被众多读者认可,那么你就有可能一夜成名,不但有钱,还会有很多钱,当然在这个一切向钱看的时代,二帮和彭丽终于达成了一致协定,那就是为了大家的将来,为了有好日子过,为了出人头地,必须奋不顾身的努力一回。

并且二帮心里还有个秘密,那就是必须去洗刷掉自己的那五个月的耻辱,不仅仅是为自己,为自己一家三口,还有一个更大的家庭,需要自己去光宗耀祖,光大门楣,还有着自己的整个家族的荣辱,可谓责任重于泰山啊,想的再好不如说,说的再好不如做,一旦下定了决心,那就要不怕牺牲,就是排除万难,也要去争取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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