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杀人如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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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的轻身功夫一直是他自傲的本钱,华文昊不声不响的就追了上来,这让和尚在吃惊的同时也起了好胜之心。
和尚少年时就在少林寺出家,师承释永龙,练的是少林外家功夫,十八打横练功夫,刀枪不入。
可和尚有个毛病,就是不忌荤腥。毛病归毛病,和尚姓情耿直,是个嫉恶如仇的姓子,释永龙虽然对他喜爱有佳,奈何这厮姓子暴燥,屡次伤人,因为屡教不改,被师父扫地出门。
后来走向社会,可这厮没有一点融入社会的觉悟,整天一身僧服,洒家洒家的不离口,见到不平事就大打出手,他这样的姓子放到古代就是一个江湖游侠,根现代社会完全脱节。
后来和尚被龙王发现,所以就把他吸收到利剑,和尚是利剑队员唯一一个不是军人出身的家伙。
和尚的轻身功夫是踏踏实实练出来的。
少林僧人练习轻身功夫,寺内有九个大缸,第一口缸是铜制的。初练轻身功夫的僧人先练呼吸吐纳,少林寺的呼吸吐纳功夫来自《易筋经》,一共三十六式。
初练轻身功夫的僧人一边呼吸吐纳,一边站在铜缸边缘上,那缸里装满了水,僧人就踩着缸沿转,从早到晚。
等练了一段时间后,每天从缸里取出一碗水来,直到缸里的水干净了,且僧人仍能站在缸沿健步如飞,而缸纹丝不动,这就算是小有所成。
然后再换下一口缸,这九口缸的质地一口比一口轻,也是如法炮制,一样的练习方法,到最后九口缸都跑下来,这就练到了大成。
从古至今,能练至大成的僧人也没有多少,和尚练到了第六口,当年在少林寺无人出其左右。
别看他横粗扁胖的,可那轻身功夫在利剑里也没几个人能比得上他。
他一直吊在雷神后面,不是跑不过雷神,而是战略,防止美杜莎逃跑。
可华文昊不声不响的就追了上来,这让和尚太过意外了。
阎王收华文昊为徒的事情利剑人人皆知,大多数人都认为阎王收华文昊为徒是因这小子是个油嘴滑舌的家伙,讨得了阎王开心,不然依阎王的脾气怎么可能收这小子为徒。
阎王是什么人,是华夏的军神,是东方战神。
就算是撒旦见了阎王,他也要绕道而行。
阎王在利剑队员的眼里就是神一样的存在,无论他现在如何,未来如何,能否再站起来,他都是神,刻在所有人心中的神,就像一个民族的脊梁。
所以阎王收华文昊为徒,在利剑队员心里面,一定是这小子偷机取巧。
和尚就是这么认为的,可今天见到华文昊后,他的观点开始改变了,这小子并不是一无是处,刚才他三根银针逼退美杜莎,现在竟然还跟得上他的脚步。
这天底下比脚程能跟得上他和尚的可没多少人,和尚不由得对华文昊刮目相看。他脚下也越来越快,和尚好胜之心大起。
可无论他怎么加速,华文昊都好像闲庭散步,他每一步都好像在调整呼吸,和尚的眼光可不俗,这小子分明练了一种极其高明的呼吸吐纳功夫。
浅水湾景色秀丽,夜晚更是如此。
美杜莎脚程极快,即便如此,也无法轻易摆脱雷神等人的追踪。
这让美杜莎极度郁闷。在欧洲叱咤风云的她,刚一刚东方就让人追得如同丧家之犬,这让美杜莎极度郁闷,难道东方是个不祥之地,还是她天生与东方人相克。
撒旦因为小野百合的出现而疏远了她,小野百合是东方人,更准确的说她是东方的东瀛人。
而她此时又被东方人追杀,在过去只有她追杀别人的份,什么时候轮到她被人追杀。
她就像是一条巨蟒,一直都是它猎取猎物,一但自己变成猎物就会变得抓狂起来。
在越过几个街区后,美杜莎向海湾处的别墅群逃了过去。
警报声大响。
随后跳进处在山涯处的这座别墅的雷神,脚一沾地,就感觉到一股危险,雷神对危险的感应向来敏锐。
美杜莎故意将他引到这里,分明是想偷助外力阻拦住雷神的追踪。
住在浅水湾别墅群的非富即贵,这些人全部有着自己的安全防护。
美杜莎几个转折就消失在院落的别墅里。
几只乌黑的枪口对准雷神。
“什么人?敢闯徐爷的地方。”
这栋别墅的主人并不是什么善类,香港是法制社会,但是这些人明目张胆的就拔枪相见,可见说明了很大的问题。
雷神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些人是什么出身,这栋别墅的主人不用去猜,也知道他是三合会的出身。
雷神感觉得到,美杜莎就藏到了这栋楼里,这个女人用速度躲过了这里的守卫,而他一进来就被美杜莎设计,惊动了守卫。
雷神做事向来不拘小节,那些守卫还没说完话,雷神就已经动了。
他的身体就像弹出的炮弹一样,挡在他前方的几个守卫瞬间就被他制服。
警报声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