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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大叔往往有乱认女儿的习惯,应该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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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画像只是素描,并没有办法从上头判断出对方的实际发色及肤色,同时与各个外观或俊朗或美貌的吟游诗人不同,英雄联盟的作者就是名长相很普通的年轻男子,特别是脸上居然还带了副不伦不类的眼罩,若不是知道身分,一般人恐怕很大可能会将他当作是名高级路人,也就是在漫画无脸人海中勉强能分到个五官的那种级别。

绝大多数读者普遍在看书时都会直接略过有关作者介绍和前言部分,所以这说起来还是史塔夏第一次见着作者本人的画像,而在用双眸盯着人物画片刻过後,史塔夏松懈的吐了口气:我记住他了,那过於普通的外表大概是保护色,这在野外算是一种相当常见的隐蔽手段,虽然说没有特色的模样可以让他容易躲避在人群之中,但若仔细观察的话,从他眉间和五官之间透露出的懒散却会将他彻底出卖,很可惜的是没有他用过的物品,若能从气味上进行追踪,我有把握就算他易容也能轻松辨认出真身。

看手下团员正色侃侃而谈的模样,团长大叔尴尬地咳了一声:他其实没有你想像的那麽难找,事实上我们这次要护送部落国前往的提姆莱斯正好就是他的地盘,就算撇除掉前段时间从部落国手上夺走的提姆莱斯城,据说他在另一处还拥有其他领地,尽管说从外表看起来确实不像,但这英雄联盟作者可是货真价实的领主。

所以这代表了什麽?

代表说你只要照着使节团发给我们的地图走就能安然抵达提姆莱斯,接着再和路边的人打听情报,轻松找到这位作者。团长大叔伸手抹了下脸,像这麽没有刺激感的冒险他这辈子从未听说过:但我认为你之後还是小心点比较好,毕竟这作者实际是什麽样个性我们并不清楚,而他底下又掌握着军队,要是你最後反而失陷在他手上就本末倒置了。

我会注意的。史塔夏轻点了下头,与人互动这件事的确是她最大的短版,因此她并没有嫌弃团长大叔唠叨,毕竟对方会这麽说全是出自於一片好意。

认真端详下史塔夏的面容,团长大叔确认对方是真的有将话听进耳里後满意的闭上了眼睛,然後翻过身从自己的行囊中翻出了一水晶吊坠,塞到了史塔夏掌心中:能交代的我都说完了,作为一个小冒险团的团长我没办法送你太高贵的送别礼物,这是当初出发前我在城里买的护身符,但因为没有戴项链的习惯一直放着,从今以後它就属於你了。

史塔夏低头看了下吊坠,从水晶品质来看这确实不是多麽高档的饰品,但当收到的当下,心底却着实浮现出一种沉甸甸的感觉。

这次你离开下次再想见面大概会非常困难,纵然由我这实力低微的老男人说这话有点奇怪,但是……团长大叔做了个深呼吸,酝酿了下情绪才开口道:史塔夏,以後多保重。

我会的。攥紧手中吊坠,和相处了两年多,并一步步指导着她如何融入人类社会的团长大叔道别心中难免不舍,然而当看到这集英雄联盟的故事时,狐族魔兽的本能已然被调动了起来,尽管最初充斥内心的是身分被人看破的紧张,但没多久之後这情绪却被满满的好奇心所取代,她现在满脑子想着的就是该如何找到这名叫许墨的男子,然後视对方态度来决定究竟是要和善询问亦或严刑逼供。

足以打下一座城市的军力?

若是正面硬抗的话恐怕就算恢复本体也会吃不消,但既然现在有了人类的外形,能使用的手段自然多不胜数。

两年的人类生活并没有改变妖狐狡诈的本性,正确来说托这两年进修之福,史塔夏对於该如何掌控人心反而有了更深的认知。

和冒险团中处得最好的团长大叔做过道别,史塔夏暗地里溜出了使节团的紮营地,抬头了望星空并认准了方向之後,白色的身影化作一道流光,独自一人急行军上了路。

就像刚获得人身时那样的兴奋,史塔夏已经迫不急待想见到对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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