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耳钉(2 / 2)
说到这里,林稚已经难掩对孟悦的敬仰之情,“悦悦那演技,那讽刺人的水平,燃哥你不是比谁都清楚么?”
许燃:……
对,我很清楚。
“悦悦刚说没几分钟,蓝雅君脸都绿了,拉着男朋友一路小跑离开。”林稚爽到把吉他在手里抡了两圈,停下后,又慢慢地露出几分愧疚,看着许燃认真问:“不过,燃哥,你会不会生气?”
许燃:“我生什么气?”
“悦悦以前跟你生死仇敌,但现在,他把我救出苦海,我已经跟他结下了革/命友谊。”
林稚能振作起来,许燃也很开心,费尽心机地鼓励他,“怎么会!孟悦那么可爱,我都喜欢!”又换着角度地夸他,“而且,你戴耳钉也帅炸了,比顾池帅十倍。”
提到耳钉,林稚又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表情十足的满意。
许燃终于明白林稚今天为什么起那么早,肯定是昨晚被自己帅到夜不能寐。
林稚欣赏完自己,又侧头看许燃,检查他耳朵后,好奇地开口:“对了,燃哥你以前也挺喜欢戴耳钉的,怎么现在不戴了?”
也许是冥冥中的注定,跟原身一样,上一世的许燃也在右耳有个耳洞。
演出时,他会戴一枚四爪镶嵌的耳钉,主石是一粒非常珍贵的30分黑色钻石。
那是他跟“火声”第一次演出时,妈妈送的礼物。
此刻,在林稚的提醒下,许燃却回忆起穿来那天,右耳上羞耻度爆表的独角兽耳坠,忍不住在心里打了个寒颤。
当下便义正言辞地拒绝,“不,我不戴,我没有耳钉。”
林稚思索着,把视线慢慢移向许燃书桌的二层角落。
顺着他的目光去看,许燃见那里有一个巴掌大小的黑色丝绒首饰盒。
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只耳钉。
单独的一只。
黑色石头作钻石方式切割后,用六爪进行镶嵌。很小巧,却闪烁着炫目的火彩。
跟自己那只有细微区别,却足够挑起许燃对过往的全部眷恋。
戴好耳钉,站在镜子前,看到里面映出眉眼凌厉的青年,轮廓硬朗,黑眸清澈,唇角有一线自然上翘的细微弧度,仿佛生来带着不羁的笑意。
右边耳垂上,一星黑色钻石璀璨夺目。而短袖左领口边缘,隐隐约约露出黑色吉他纹身的一角。
林稚端详自己哥们后,啧啧赞叹:“燃哥,很帅的耳钉啊,以前你干嘛不戴?”
许燃回答不出来,索性从容自信地反问:“你说我为什么不戴?”
对哥们时不时的失忆,林稚早就习以为常,全当是对自己的试探。
回想许燃往昔的反应,斟酌着回答:“因为你特别喜欢这个耳钉?”
许燃若有所思地点头,“应该是这样的。那我为什么特别喜欢它呢?”
这耳钉是简约的风格,跟原身的“审美”全然不符,许燃很奇怪原身为什么会特别喜欢。
听到林稚回:“我不知道啊,你自己也记不清了么?”
也不能表现得太离谱,许燃斩钉截铁地结束了这个话题:“还能因为什么?就因为它好看。”
索性不纠结耳钉的由来了,反正不偷不抢的,戴就完了。
交流完如何打扮才有“摇滚范儿”后,林稚再无兴致,摆下吉他,重新投入了游戏开黑的世界。
玩乐队?不存在的。
许燃坐到书桌前,翻起电脑,开始着手重新编曲。
选定的这首歌曲风偏R&B,叫《恋爱超快》,听名字就知道稍微有点白甜。
为了搭配自己的嗓音质感,他现下要重新弄成硬摇。
相比punk(朋克)、funk(放克)这类偏轻松的曲风,硬摇滚显得更加喧嚣,但它脱胎于节奏布鲁斯,又极其重视歌曲旋律,并用强烈的节奏和适度的吉他失真来凸显力量。
但是相较重金属这一类极尽怒噪之能事的音乐,又少了些粗犷,听上去更富有律动,也更容易被流行所吸纳。
总而言之,是非常有感染力且在live表演中很容易炸的一种曲风。
按许燃现在的打算,要让看完演出的顾池直接说不出话来。
熬了两个晚上编曲,期间收到颜柏的词,重制版的歌新鲜出炉。
歌名《炼狱》。
本以为万事俱备,组织了几次排练后,许燃反而憋了一肚子气。
现下这只寒山,看着非常不错。
颜柏键盘合成器很溜,贝斯手小胖经过□□稳多了,鼓手节奏给力,眼镜吉他手可贝斯可吉他,这人的技术本来是许燃最放心的。
但没想到,合练时,吉他的主旋律总跟自己唱的感觉搭不到一起。
比如,本来是很有力量的高音,作为主旋律的吉他却毫无力度。
听起来万分违和。
眼镜吉他手本名孟舒,自诩技术好,排练时,不管许燃怎么提醒,他都坚决不改,依旧我行我素按自己的来。
又合练几次后,反复检查录音效果依旧不满意的许燃,直接把自己的手机给砸了。
刺耳的破裂声响过后,排练室里静得能听到所有人绷紧的呼吸声。
许燃转身,盯着孟舒,用仿佛掺了冰渣的平静声音问他:“你演不演?不演给我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燃燃:搞音乐的时候,认真点!
顺便再推推自己的穿书预收《穿成残疾学神的未婚夫[穿书]》,唱歌的小疯子搞定美强惨的残疾大佬,专栏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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