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四章、天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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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头姓周名强,算起来五百年前与洛周氏还有可能是同族。可周家再不地道也只是一介商贾,地主,却没人会干这坑蒙拐骗强取豪夺之事,更不要说是逼良为娼了。
周强的姑姑周东雨十年前在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朱五,那时候的朱五从特种部队退伍不到一年,分配到省城一片区的派出所当一名小警察,因为工作勤恳,又抓住了机遇,很快就当上了副职,更有望接下一任所长之职。
周东雨长得固然漂亮,可实际上也只是省城周边一个县城里的农民,而且文化程度不高,能做的也就是一些服务员,营业员之类的低收入的工作,却心高气傲的很,一直想嫁入有钱人家中,或是嫁给有着稳定收入,说出去又有名头的男人,就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拖到了二十多岁还没有定性。
而那个年代,除非是上了大学,否则多数女孩,特别是农村的女孩,都会在二十岁之前就嫁人,再次也定了亲。
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周东雨被朋友带进一个饭局,在那里认识了朱五,朱五对周东雨是一见倾心,周雨得知对方是一名警察,而且还是有头衔,更有可能进一步升职时就动了想头。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周雨又有些小心思,拿捏得非常到位,将朱五迷得东南西北都快分不清了,三个月不到,两人就领了证。
结婚时更是给足了周东雨娘家的面子,光是礼金就拿出了8888块,还有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等,让周东雨在娘家一众亲戚中赚足了眼球。
周东雨也挺争气,结婚的第二年就给老朱家生了一个白胖胖的大小子,朱五越发的宠爱她了。
周家的家境不错,祖上曾有人经商,留下了一些产业。周东雨是家中老三,上头还有一兄一姐。
老大老二年岁相差不到五岁,可是到周东雨这是其母老蛛含蚌,四十多才生下的老闺女,全家都宠得不行。
不过生孩子的时候也挺危险,高龄产妇,那个年代农村可没什么医疗环境的哦。
周强是周东雨大哥周东耀的儿子,周东耀结婚多年,妻子一直未能生育,最初还以为是女方有问题,在婆家可是受足了白眼,婆婆一度让儿子离婚重新娶一个能生养的媳妇回来。
直到后来一次偶尔的机会,一个老中医给周东耀做了一个检查,这才知道原来这责任该是男方来承担的。
周东耀后来去过几个大医院做检查,全都得出了一个结果——弱/精,精/子成活率相当的低。
要知道周家可就周东耀这一个男丁,这下不就等于断了传承绝了这一脉嘛,得知这个结果,犹如晴天霹雳一样炸得周父周母几乎晕厥。
周东雨的大嫂知道自己不能生孩子的责任在男人身上,是喜及而泣。周大嫂家知道这事后曾上门闹了一场,这一次可是挺直了腰杆来的,要知道在农村,女人不能生孩子,断人血脉那可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大嫂娘家人要带女儿回去,趁着年轻,还能再找第二春。
周家当然不肯,这么多年,这媳妇的性格他们已掌握住了,如果真走,先别能不能再娶上一个,就说这娶回来以后这性格还能不能让他们拿捏都是一个未知数。
娘家人这样一闹,庄子里的人就知道了周家老大不能生孩子,连带着很快的,十里八村的人都晓得了,周东耀出门都得低着头,就这样仍能感受到别人指指点点的灼人的目光。
在这种压力下,周母立腕,让儿子带着媳妇去省城,并以儿媳妇的名义买下一套房产,这才留住儿媳。
就这样,直到周东雨十九岁那年,天降红雨,她大嫂居然怀孕了,而她大哥那时候已经四十多了,本已不抱任何希望,这临门一脚,让周母本打算让小闺女招女婿的想法也给歇下了。
周大嫂剖腹产生下了一个七斤多的儿子,可是到地年岁大家了,以前被婆家搓磨的身子骨留下的隐疾也犯了,孩子才六岁多点,周大嫂就走了,而周东耀也在一年后的一场车祸中去逝。
那时的周东雨已和朱五结婚,在娘家时,大嫂也就和她能说上几句,大嫂死之前,曾嘱咐她要多看护一些自己的儿子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