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第 132 章(1 / 2)
钱淑兰原本是想到红旗饭店等姜玉瑛下班的,谁知道她今天居然在家?。
姜玉瑛看到干娘带着正国过来,还有些惊讶。
这么热的天跑到县城来,应该是有事?要办吧。
正国立刻叫人,“姑姑。”
要说姜玉瑛最喜欢的小孩,除了小蝶就是正国了,这孩子?鬼精鬼精的,过年的时候带给她不?少笑料。
姜玉瑛稀罕正国,立刻从抽屉里抓了一把?水果糖给他。
钱淑兰有些纳闷,“你今天怎么没上班呐?”
“前两天周末到总部帮忙,所以今天休息一天。”现在粮油局非常忙乱。
因为出现抢劫事?件,粮油局的局长便让仓库的壮劳力也跟着司机一起出车。然后从他们这些粮店抽调人手去管仓库。姜玉瑛也是加了两天班,才好不?容易轮休一次。
钱淑兰点了下头,便把?自己来城里的打算说了一遍。
现在时间?还早着,姜玉瑛立刻带他们去房管局找房子?。
“如果你们只要房子?很容易。如果想把?户口?也牵过来,肯定不?太容易的。”姜玉瑛虽然不?懂这块,可她到底也从同事?那里听过一耳朵。
她想了想道,“具体的我们要问粮管局的同事?们,他们懂得比我多。”
钱淑兰皱眉,买房子?当然要把?户口?一起造过来比较好,要不?然老三老四怎么能?从临时工转成正式工呢。
到了房管局。两人首先问转户口?的事?情。
到了房管局,一个姓吴的大婶很热情地过来接待他们。这人也是姜玉瑛的老熟人,之前买房的时候就是由?她介绍的。
听到他们的来意,吴大婶立刻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指出其中一条给他们看: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你们有这证明吗?”吴大婶抬头问。
钱淑兰点了下头,“有的,我儿子?有。”
吴大婶笑着道,“那就行?!只要把?房子?落户到他头上,到时候就能?把?他的户口?转过来。”
钱淑兰愣住了,那她岂不?是要每个儿子?儿媳都要买一套房子?。她哪来那么多的钱!就算她能?拿出来,她怎么跟家?里人说!
她急了,“我其他儿子?是在同一个户口?的,能?不?能?一起转过来?”
吴大婶没有立刻回答,又?翻了两页,找到另一条指给她看:
每年的“农转非”的指标控制在当地非农业人口?的千分之一点五。
“按道理是能?转,可指标卡得太紧了。”吴大婶朝两人道,“咱们县一共有30万人,按照这条,一年也就能?转450人,我听公安那边说现在农转非的申请名单已经排到1970年了。估计你们有的等呢。”
钱淑兰郁闷得要命。这就是说她得每人买一套房子??
要不?要这么坑人?
她一把?抓住吴大婶的手,“大妹子?,你有没有啥建议?”
吴大婶眼睛四下瞄了一下。
钱淑兰秒懂,瞅了四周一眼,这么多的人呢,忙转了话题,“大妹子?,你先给我们介绍房子?吧?”
吴大婶点了下头,立刻把?桌上的书合起来,翻看之前她登记的房产信息,“这房子?占地面积非常小,可价格要得非常离谱。挂在我们房管所已经好几?年了,问得人特别多,可就是没人买。”
钱淑兰心里一突,这到底是什么价格,竟让那么多人望而?却步。
“他要两百块钱。”
钱淑兰皱眉,这价格也不?算高啊。
可等一行?人到了房子?跟前的时候,才发现这房子?别说是两百块钱了,就连五十块钱她都嫌多。
这个比杜甫的茅草屋还不?如吧。人家?那好歹还有茅草,这简直就是四根空柱子?嘛。
地方?小得可怜不?说,几?乎没有一面完好的墙。
姜玉瑛性子?直,直接嗤笑起来,“吴大婶,这是卖房子?吗?这是卖地基的吧。”
吴大婶一本正经地点头,“你别说,还真是。”
钱淑兰没兴趣再看。
她买房子?不?单单只为转户口?,也是想在县城有个落脚的地方?。总住在姜家?也不?太好,更?何况姜玉瑛马上要嫁人了,姜家?到时候也没人。
“大妹子?,你再给我们介绍别的吧。”
“我这不?是担心你们钱不?够,所以找了个最便宜的吗?既然你们看不?上这个,那我们再看别的。”吴大婶又?翻看自己的本子?,“这家?不?错。地方?也大,地基有两百多平,房子?也挺好,只是价格有点贵,而?且人家?多数要的是粮食。”
钱淑兰对这个倒也满意,“行?,我们先去看看这家?。”
到了这家?,房子?已经被?分成十来间?小房子?,“这家?是卖左边的那部分。”
钱淑兰突然灵光一闪,抓着吴大婶的手就往外走?。
房主被?她们这动作弄得有点懵,反应过来就直撇嘴,“不?想买,看什么看!真是闲的慌!”
姜玉瑛在后头,朝她扫了一眼,轻飘飘地说,“没看上呗!”嫌弃地扫了一眼这杂乱无章又?昏暗无比的屋子?。
房主被?她噎住。瞅了一眼乱糟糟的房子?,心里竟也生出一丝嫌弃来。
“大妹子?,你刚才说有办法,是不?是说把?房子?买下来,然后分割成好几?个部分,再卖给其他儿子??”
吴大婶瞅了她好几?眼,朝她竖了个大拇指,“我还没说你就能?想到,你可真厉害!没错!可以这么办!”
这种方?法在前世根本行?不?通,可这年代却是可行?的。
钱淑兰不?知道的是。
为了加强国家?控制,使私有房产重新回到国有怀抱,国家?在1956年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
改造的具体方?式有两种:
一是国家?经租,即“由?国家?进行?统一租赁、统一分配使用和修缮维护,并根据不?同对象,给房主以合理利润”。
二是公私合营,即对“原有的私营房产公司和某些大的房屋占有者,可以组织统一的公私合营房产公司,进行?公私合营”。
两种方?式当中,国家?经租是绝对主流。
国家?经租,不?仅仅意味着房主丧失了经营自主权,还意味着房主同时也丧失了房屋所有权——按相关规定,“凡是由?国家?经租的房屋,房主只能?领取固定租金,不?能?收回已由?国家?经租的房屋”。
也就是说,国家?经租只不?过是将城市私有房强制收归国有但?又?回避国有化这个称谓的手段。
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业主死后,经租房屋不?能?允许他的家?属继承。
现在大部分的房子?其实只有房产执照,并没有土地证,土地是属于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