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1 / 2)
哥谭,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
起码,如果在其他城市,爱丽丝坐的这辆车的画风就会显的很怪异,但在哥谭,居然可以很融洽的融合进去,丝毫没有违和感。
车子转弯时,爱丽丝看到了一个理发店,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停下,就在那儿,那家理发店。”
那家理发店不怎么光彩,灰扑扑的,只有灯暗乎乎的亮着,但在白天,真的很不起眼。
开车的壮汉没有问为什么,立刻殷勤的调转车头,冲进了店里。
是真的冲进了店里,车头杠上了前台,轮子还在半空中飞速的旋转,发出充满杀气的摩擦声。
哥谭的理发店主同样反应很快,没有等副驾驶座的壮汉缓过来拿起枪,他就干脆利落的抱头蹲下,同时道:“嘿哥们,这儿可是小丑的地盘。”
爱丽丝探头,问她的兄弟们,“嗯哼,小丑是谁?”
她刚抢来不久、还很新鲜的兄弟们齐齐摇头,坐在后座为她端冷饮的那位试探性开口:“一个跳梁小丑?”
理发店主好像理解错了,立刻倒伐,“是的是的,只是一个他妈的被关进精神病院的疯子而已。”
他蹲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抬头看过来,“尊贵的女士,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比如你想想某个见鬼城市的义警、或者哥谭的某个见鬼人类宣战?
管你怎么说呢,但哥谭的套路不就是这样吗。
爱丽丝道:“我要染发。”
理发店主:……?
你要干什么?不抢个精神病的地盘吗?不杀个人吗不挑衅一下蝙蝠侠上个电视台吗?
你对得起冲进店里的这辆直来直往的汽车吗?
十分钟后。
店门被轻掩上、尽量遮住里面的场面,理发店主抱头蹲在店内空地上,被劫持来的小弟们都被放出去收集哥谭的信息了,爱丽丝坐在镜子前,哼着歌、毫无技术的为自己染发。
系统麻了:【……你为什么要染发?】
“金色的发色好难看,像是沙漠的颜色,我现在不想看到它。”爱丽丝道,“而且,你不觉得,改变发色这种事,超级酷吗?”
金色的发色可能来自于父亲,它很显眼,爱丽丝讨厌它。
【好吧。】系统被说服了,反正发色什么的都不重要,它看着爱丽丝缓缓为自己染发,又问,【你接下来要干什么?】
爱丽丝举起一只手,狡黠的晃了晃,“要想成功,你必须了解这个世界,看看哥谭有没有什么出名的侦探,请专业人士帮我找爸爸。”
哥谭的侦探。
系统在资料库搜索了一下,搜索出了结果。
[蝙蝠侠],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曾多次拯救世界,是一个侦探,有不杀主义的哥谭义警。
“既然是我的爸爸,肯定不普通吧?”爱丽丝轻飘飘的问,“哪怕在反英雄里,也应该是足够夺目的家伙,这样的人很好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