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喜欢尸体的女人(2 / 2)
他把手交给了她,很快,她就拉着他跑到了热闹的酒吧街里。这里人声鼎沸、熙熙攘攘,没有人会注意到坐在角落长椅里的两个人。
成澈坐在长椅上,轻轻地把鱼缸放到了一边,里面的小海鱼们仍然在快乐地游来游去,丝毫没有发现它们刚才曾经面临过死亡威胁。
“你很喜欢这些鱼吗?刚才都那样了,你还要紧紧抱着鱼缸不反抗。”酸酸问他。
成澈张了张嘴,不知该如何作答。
他怎么能堂而皇之地告诉她,不是因为鱼,而是因为她的关系?
“小鱼也是生命。”他扯了个谎,并且很快转移话题,“你把酒吧的兼职辞了吗?我今天没有看到你。”
酸酸也没有打算要好好回答他的问题:
“与其说这个,倒不如来说说你的事情。那些小混混为什么要把你强行带到发廊里去?”
成澈沉默了。
低下头,坐在热闹喧嚣的酒吧街上,他像一只孤独又无助的羔羊。
“喂,阿育,不要再逃避了!像个男人一样去面对才行啊。”酸酸忽然提高了音调。
“阿育?”成澈抬起头来,指了指自己的鼻尖,“你是在叫我吗?”
“对呀,你就是阿育,阿育就是你。”酸酸一本正经地点头,“那为什么你不是阿澈呢?因为我觉得你的脑子有点进水,需要把水倒出来,所以你应该叫阿育。”
成澈看了看她,忽然不自觉地轻笑起来。
她好像,是个挺有趣的人。
“为什么你知道我脑子进了水?”他问。
“那些小混混到鱼摊去找你的那天,其实我就听到了事情的大概,他们说话真的太吵了。”酸酸说,“再加上刚才发生了那种事——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跟家长和老师求助呢,或者直接报警?”
成澈摇摇头,目光飘渺地望向远处的夜色:
“那群人都曾经是我的初中校友,后来中途辍学才成了混混。他们当中的头头,是曾跟我同班过的杨和旭。我跟他们从初中时起,就是很要好的朋友。一起打过架、一起逃过学。
中考后的暑假,我们几人相约坐摩托艇到附近的荒岛上游玩,我不小心被卷入礁石下的暗流里,差点丧命,是杨和旭带头跳下水,跟大家一起救了我。”
酸酸沉默了一会儿,开口了:“所以你为了报恩,选择忍受他们一直以来对你的欺凌?”
“他们的原意并不是为了欺凌,而是希望我能跟他们一样,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但我并不想跟他们一样,这就导致了矛盾的发生。”
“阿育,你的坚守是对的。不过,如果选择一昧隐忍,那么这场闹剧很可能变本加厉、并且没完没了地演下去。
就像今晚,他们甚至强行带你去那种地方。而我记得他们上次找你的时候,只是想让你违反校规谈个女朋友而已。”
“我想,也许拖的时间久了就好了。对于追求了很久很久都办不到的事情,人都会选择放弃的吧?”成澈望向酸酸。
“你是在向现年26岁的大姐姐我讨教丰富的人生经验吗?”酸酸把手肘支在膝盖上,托起腮帮子,“大多数事情是会很快放弃的。但例外的也有不少,比如爱情。”
比如爱情?成澈心里咯噔一声。
他试探性地开口:“爱情……你有这方面经历吗?”
“嗯。”酸酸大大方方回答:
“我不是你们本地人,但我来了这里并且以后会在这儿度过人生,就是因为我男朋友在这工作。我家人从一开始就劝我放弃,说异地恋没结果,但我觉得轻易放弃的那一定不是爱情。”
成澈忽然觉得有点莫名的苦涩。
原来,她是有男朋友的啊。
不过,她都26岁了,而且长的那么漂亮,没有男朋友才是没道理吧。
“那你男朋友是本地人了。他在哪工作?”成澈问。
“不,他也是外地的。他的专业在你们这儿比较好找工作,所以他两年前就来到了这里。在哪工作还不知道,他还正在寻找合适的岗位。”
“那你做酒吧兼职,是因为他没有工作,需要你来养活吗?”成澈心里隐隐地不爽。
就这?就这么一个有手有脚的男人竟然能两年都找不到工作,还能让酸酸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他背井离乡来到外地辛苦打拼?
“没有啦,他还不知道我已经来了这里,我是自己偷偷跑来的。他是985重点大学毕业的,因为很优秀所以眼界有点高,找不到工作只是他不喜欢,并不是他没有能力。”
酸酸托着腮帮子,满脸憧憬:
“他经常跟我说他一个人在这里找工作很辛苦,刚来的时候还做了很多兼职。所以我打算先把他以前做过的兼职都做一遍,体会一下他的辛苦。然后再惊喜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他的全部辛苦都会有我帮忙承担,余下的人生我将会陪他一起走下去,这就是我送他的新生活惊喜。”
“这样啊……”成澈望向被霓虹灯照亮的夜空。
心情像远处蔓延到更深宇宙中的苍穹一样,渐渐有些灰暗。
从男人的角度来说,成澈并不认同那个两年了还找不到工作的985男有多优秀。
不过,酸酸看起来很幸福。她很满意她选择的新人生,也在为新人生的到来精心做着预备工作。
她似乎是个很理想化的人,对于未知的一切充满了无畏又美好的幻想,所以才会觉得未知也是幸福。
只是,她对男朋友的无私爱意此刻听在耳朵里,为什么让人隐隐有些嫉妒呢?
其实,被她这样热烈爱着的那个男人,才是最幸福的吧。
如果,自己早点出生那么几年就好了——呸呸呸,这乱七八糟的到底是在想什么?成澈有些烦恼地捂了捂脑袋。
“给你带来困扰了吗?”酸酸望过来的眼神带着歉意,“对不起呀,我不该跟你说这些奇怪的事情的,我忘了你才是高二的小男生而已。”
“不,我明天就开学了,升入高三。”成澈勉强地笑了笑,“你是出于信任才会跟我说这些的,我没有觉得困扰。”
酸酸也笑了:“你笑起来比平时冷淡的样子好看多了,这样才对嘛。从我第一次见到你开始,你就总是皱着眉头,那可不是青春该有的样子。”
“那,酸酸你的青春是什么样子呢?”成澈看着她。
霓虹灯的光影映在她脸上,像一支温柔缱绻的晚歌。
“成澈哥哥!”——忽然一个稚嫩的小女孩声音响起,打断了成澈有关于16岁夏天的回忆。
他低下头,发现春妮已经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而春妮身后不远处,穿着威严制服的警察们正把戴着手铐的老陈头往车里塞,狗蛋鼻涕眼泪地跟在后边抓着老陈头的衣角。
围观群众们散布在警车周围,全都满脸嫌恶地对着那爷孙两指指点点。
警车旁还站着一个跟春妮有些神似的男人,正在朝春妮投过来关切又愧疚的眼神,看起来就是春妮在城里打工的父亲了。
“怎么了?”刚被拉到现实中来的成澈有些迷惑地看着面前这个小女孩。
春妮仰着头,咬着嘴唇扭扭捏捏地看了他半天,最后忽然弯下腰去朝着他深深地鞠了个躬:“对不起!”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这小丫头就已经扭身跑了,一直跑回到警车旁她的父亲旁边,才又回过头来微笑着朝他这边招了招手。
是为她在中秋夜那晚配合老陈头的虚假“指控”道歉吧?成澈终于回过味来。
“在城里要好好读书啊!”成澈对着春妮喊,也招了招手。
放下手来,他又仔细一看,不禁有些奇怪——不对啊,春妮确实是在往这边招手没错,但她的目光怎么好像在看他身后?
成澈顺着春妮的视线回过头去,只见斜后方一户人家的青瓦砖墙旁,一株粉色绒毛花朵缀满枝头的合欢树下,一个俏生生的身影立在那里,正温柔地微笑着对春妮轻轻挥手。
是夜夜。她正着一袭黑色吊带裙,跟成澈在中秋夜里看到的一样。
黑色的裙摆在初秋的空气中划过一道好看的弧度,夜夜转身朝着后山的方向走了上去。
她转身的瞬间,恰好与成澈的视线在那0.1秒之间撞上了。
就在那电石火光的一刹那,成澈脑海里,酸酸那模糊不清的脸庞忽然与夜夜重叠。
风儿轻轻吹落合欢花满地。
待到夜夜的身影消失在小村落的秋日剪影里,成澈踏过绒毛般的合欢花瓣,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他欠她一个当面的道歉。
而且,经过春妮这件事后,他是如此地想要靠近并了解有关于她的一切。
初秋的后山里,植被们被秋日烈焰晒出了锦绣般美妙的色彩。
成澈穿过一片郁郁葱葱的墨绿色针叶林,又穿过一片由金黄色树叶的山毛榉、橡树、栗树混杂而成的阔叶林,最终在摇曳着火红色树冠的盐肤木和枫树林里捕捉到了夜夜的身影。
成澈的目光捕捉到了不远处的夜夜,而夜夜面前的捕兽夹则捕捉到了一只猪獾。
猪獾是一种长得像猪的杂食动物,在深山老林里不算罕见,有时候会下山来糟蹋农民的庄稼,特别是在九月的种群活动高峰期。
被捕兽夹逮住的那只猪獾身上覆以大片棕色皮毛,头部则是白毛黑毛混杂,体型就像几个月的小狗那么大,看起来还未成年。
这小猪獾一只前爪被困在捕兽夹里,正发出像猪一样的低吼声,警惕地盯着渐渐靠近它的夜夜。
夜夜一小步一小步地轻轻踏在火红枫叶与盐肤木叶子铺成的地毯上,从一丛茂盛的蕨类植物旁绕过,然后蹲到了捕兽夹旁。
“别怕呀,小猪獾,我是来放你走的。”夜夜温和地说着。
她竟然知道这种奇怪的野生动物的名字?她懂的可真多。成澈在远处暗暗观察着,一边暗暗想道。
只见夜夜伸出手去,摸了摸小猪獾的脑袋。
躲在一旁的成澈暗暗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这小猪獾虽然还未成年,但毕竟是生性凶残的野生动物,要是被咬上一口,那麻烦可就大了。
不过,或许是被捕兽夹束缚了太久丧失反抗力气,也可能是小猪獾凭着动物的天性直觉感受到夜夜并没有恶意,它朝着落满红叶的地面低伏了身体,任由毛茸茸的脑袋就这样被夜夜抚摸着。
过了一会儿后,被抚摸得晕乎乎的小猪獾颤动着身体,从喉中发出了惬意的呼噜呼噜声。
夜夜找准机会,迅速把抚摸着小猪獾脑袋的双手移到捕兽夹上,用力掰开了夹子。
“啪嚓”一声,小猪獾抬起受伤的前爪往后翻滚到了落叶上,发出一声脆响。
它舔了舔前爪上的伤口,抬起头来,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夜夜,发出了两声猪叫。
“别谢谢我了,快回家去吧。回去好好长大、生儿育女吧,不要再被抓住了哦。”
夜夜蹲在那里,笑眯眯地看着小猪獾,就好像它能听懂人话一样。
小猪獾又发出了两声猪叫,像是答应一样,这才一瘸一拐地转身钻进了灌木丛里去。
灌木丛里的簌簌响动声很快消失,夜夜拍了拍被锈迹斑斑捕兽夹弄脏的手。
在远处盐肤木旁围观了全过程的成澈只以为她马上就要站起来走动了,连忙闪身躲到了树干后边。
没想到的是,待他从树后悄悄探出脑袋来时,却发现她仍然蹲在捕兽夹旁,手里拿着一张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的粉色百元大钞,正往夹子里放。
这是做为给损失了猎物的村民的补偿吧?成澈一下子就看懂了。
从中秋夜殴打那爷孙两给春妮解围,到后面的帮春妮取证将恶人绳之以法,再到现在的勇敢拯救野生小动物、贴心地给村民送上温暖,似乎从他认识她以来,她就一直在做这些足以打动任何人心扉的事情。
就像16岁的夏天遇到的酸酸那样。
糟糕,是心动的感觉。
不止心在动,成澈的手机也动了起来。
自从上次在河边挖蚯蚓时,因为手机铃响而被夜夜发现他在偷窥之后,成澈学聪明了,每天都让手机保持震动模式。
此时,“嗡嗡”的震动声在秋风吹拂过森林的哗啦啦声音掩盖下,听起来倒也不易察觉。
但偷窥总归是心虚的。成澈赶紧缩回脑袋,掏出手机来本想挂断,忙乱中却按到了通话键,项宇醉醺醺的声音马上响了起来:
“喂,阿澈,你说,女人分手的理由怎么这么多呢?我他妈不就是在路边看了半小时挖掘机吗,这他妈也能跟我提分手,还嫌我丢人?”
“你TM不丢人,你吓人,差点把你爹我给吓死。”成澈压低嗓门,愤愤地说。
“啊?我吓人?不是,你说哪个男人不爱看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这就是男人的快乐啊!我看个挖掘机享受快乐有错吗,呜呜呜呜呜……”
项宇哭了没两声,电话忽然断掉了。四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听得到风吹过树梢的声音。
成澈从耳旁拿下来手机一看,原来是没信号了。这荒山野岭的,信号不稳定也是正常。
没信号真是太好了,接下来就可以专心制造跟夜夜的偶遇来跟她搭讪了。
只要从大树后边若无其事地走出来,再大大方方地跟她打个招呼,“嗨,又见面了?我来后山散步的,这么巧你也在”,这不就是一场完美的邂逅吗?
成澈喜滋滋地在心里打着小九九,刚一转身,冷不丁地就看到夜夜正站在他面前,似笑非笑:
“嗨,又见面了——你跟踪我?”
“吧嗒”,成澈表情凝固、身体僵硬,手里的手机也握不住地掉到了地上。
——她属小狗的吗,听觉这么灵敏?刚才自己明明已经把嗓门压到最低了啊!
“咳咳,其实是偶遇。”成澈连忙蹲下去捡手机。
他在地上磨蹭了几秒,终于想好了借口:“我是来看看我隔壁大叔放在这附近的捕兽夹有没有捉住猎物的。”
“哦——”夜夜故意拖长尾调,很明显并不相信,但嘴上却表示了认同,“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就给你这个世界冠军一点面子。好的,你没有跟踪我。”
“你知道我是谁?”成澈拿着手机站起身来,余光却不经意地瞥到了夜夜的右手上。
她的右手像拿筷子那样紧紧握着两根小树枝,而树枝里,则夹着几只通体翠绿色的螳螂。
那些螳螂们一动不动,似乎已经死去多时。
成澈忽然想了起来,在河边第一次遇见她的那天,在闪电可怖跃动着的黑色天幕下,她静静蹲在河边的柳树下凝视着水面上那一大片触目惊心的螳螂尸体时聚精会神的样子。
——她好像,很喜欢尸体?这是什么奇怪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爱好?
“当然知道了,你叫成澈,是神水村家喻户晓的青奥会街舞冠军。”夜夜说。
“你……”成澈下意识地稍微退后了一步,“你喜欢动物尸体?”
夜夜顺着他的目光低头望了望那些螳螂尸体。
再抬起头来时,她忽然绽放开了一个阴森森的笑容。
在这荒无人烟的寂静山林里,她神情诡异地缓缓凑近成澈的脸庞:
“对,我喜欢尸体。特别是雄性动物的尸体。你也是雄性,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