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齐家庄(下)(2 / 2)
有很多时候,沈毅甚至觉得,如今这日子,似乎也不错。
有权有势,除了对那黑刑甘低头,自己手下有大把的人命可以去挥霍,借由他们达成自己想要的一切。
甚至黑刑甘也马上不是阻碍,过个一两个月,杀了便是。
反正没多久好活,爽过一天是一天。
若不是老沈就死在他眼前,他恐怕真的会这样一直沉沦下去。
毕竟世人都难逃“酒色财权”这四个字。
可他又本能感觉的厌恶。
每当他有这个念头的时候,老沈的那张脸就会出现,吐着血,死死的捂着他的嘴,不让他发出半点儿声响,力气大的吓人。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老沈对他力气最大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
那日他从下河村出来,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人命如草芥。
满村都是尸体,干干净净的尸体。
有的人死前甚至还带着笑,像是蠢死的。
沈毅记得,那日他哭的很惨,很惨,惨到他连记忆都不想多保存一刻,只变作了一幅幅模糊的画面。
他本以为这会是一个新世界,一个让他重生,找到生命意义,去弥补上辈子遗憾的世界。
可没想到,这个世界山还是山,水还是水,可人却不像人。
人们都浑浑噩噩的活着,谁生谁死,只在意,却不关心,对生死的意义仿佛只停留在今日能不能吃饭,死了该埋哪里。
不,埋哪里有时候都是奢侈。
眼前这一幕,这诸多的尸骨,不就无人掩埋吗?
他来这里十四年了,这么多年在血煞帮里,他见了太多人的生死。
那些鲜活的生命化作尸骨,家属只是拿了一块儿碎银子便欣喜若狂,对操控者感恩戴德,犹如野狗一般的埋入土里,仍由其坟头满是荒草。
又或如那曹德浩,只为了不戳破自己的谎言,不让自己有反派的名声,便毅然决然的干了反派该干的事儿,连自己女儿都杀。
如此荒诞。
在沈毅眼里,生命不应该如此轻浮,哪怕只是个普通人,哪怕他是个恶人,坏人,也不该随意的死去,生死抵不过一个馒头,一块儿金银,太可笑了。
他曾经死过一次,感受过生命消逝时,那种绝望到无可奈何的心情。
他一直觉得,人活着,或高贵,或低贱,或快乐,或不如意,都终究是鲜活的,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能感受风吹雨打,看到花草生长,见证一切随着时间而变迁,这一切都是生命赋予的美好。
生命,应该是有尊严的,生死更应该被敬畏。
可他看不到这里的人眼中对生死的敬畏。
他所敬畏的,别人在挥霍,他最珍惜的,他人只当草芥。
一切,都让沈毅感觉好像错的是自己,而不是这个世界。
这让沈毅倍感厌恶。
厌恶这个世界,厌恶这些人不把生命当一回事,厌恶他们的浑浑噩噩,更厌恶这个世界,造就了这样一群人。
他如今虽然活着,但却无法感受生命的美好,只感受到了自己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
就好像上辈子一样,只能看着,什么都改变不了。
支撑着他一路走下去的,似乎只剩下了脑中的复仇。
那留存在记忆中的仇恨,他必须时刻的回想,才会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而眼前这一幕,又再一次提醒了沈毅。
这个世界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