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工欲善其事(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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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需要两件事,一是命名权;二是一钱的专利费:每制造一枚手榴弹,支付学生一钱银子;五年后,每制造两枚手榴弹,支付学生一钱银子;十年后,十枚一钱;二十年后,不论制造多少枚,一年支付一钱银子。”丁一对于要开口的于谦说道,“先生或在场诸位觉得不妥,学生可以分文不取。不过,这就是子贡赎人而孔子不喜的道理——若无专利费可收,在此之后,学生也不会再去搞这些东西了,也没钱力去折腾了。这些东西,都是花费了许多钱力物力时间心血,才试验得出来的,要不我扔个样品给你们,看看王恭厂的匠师多久能弄出来?”
当然了,丁某人是真的打算教王恭厂的工匠怎么抛光、研磨、颗粒化黑火药,不过那些机械就不要想了,那是不可能的,王恭厂的大明高级机械技术人员,慢慢手工制造吧,包括预制破片和铁珠也是一样,要是到时候弄不来,容城可以来料加工嘛!
于谦听着苦笑起来,若别人这么说,他或可以置之不理,把这厮手上的东西弄过来再说,谁也不能对抗整个国家暴力机器的。但丁一不同,因为他真的能整治出东西来,不论是之前的大明之怒或是现在的手榴弹。
似乎为了加重砝码,丁一不动声色地又说道:“学生还在研究炼钢之法,看能不能批量生产出精钢刀枪甲胄……还有远望之术,也就是俗称的千里眼,可看清远处景物人马,于战阵之上,料敌先机,不过如此……学生还在研究大约如一团茶叶大小的计时器具,可以精确到每半炷香,误差最多是二三十息,若此物能成,分兵合击,不再是冒险之事……”
“打住!”于谦看着那些将领,如痴似醉的表情,感觉要让丁某人再说下去的话,都全被忽悠瘸了。最关键在于丁一说的东西,不论如何匪夷所思,有着大明之怒和眼前这个手榴弹作证,变得就真实起来了——丁一弄出来之前,要是跟人说有这玩意,谁又能信?
于谦想了想道:“半钱。”
“为国家故,丹心岂染铜臭?”丁一很无耻地吹嘘起来,边上石亨、孙镗都下意识别过脸去,感觉还是不要说认识这人为好,却听丁一又说道,“先生说半钱就半钱,只不过此事得对皇帝下旨、内阁附署!此非为丁一计,是为大明计!大明岂止一个丁一?不外千金买马骨罢了。”
其实别说半钱,就算是一分,一厘,丁一也是答应的,千百年后的微软,不就这么起家的么?可怜于谦于大人不知未来事,就这么被丁某人套上战车。不过于谦这时也没觉得一枚半钱是很大的问题,十枚也才半两,百枚五两,千枚五十两,制造一万枚也不过给丁某人五百两银子,多大一个事?而且还逐年递减。
其实于谦并没有想到,这玩意一弄开了,就不是一万枚打得住的,特别是军中将领见着这效果以后,九边重镇,一万枚也不过每处千枚左右,按石享说,他三个月就要一千枚了,打起仗来,就算局部战争,也得甩个几百枚吧?
因没想到这一节,于是他心中本来对于丁一贪钱的恶感,便化为乌有,不禁拍了拍丁一的肩膀道:“拜老夫为师,倒是教你少赚了许多钱。”边上将领也很以为然,光是刚才石亨和孙镗他们认购的,就有三千枚,按丁一说的,十两银子,就是三万两了,其实丁一就算说二十两,大家一样会掏钱的,奇货可居啊,就算成本十两,怎么也能赚个三万两吧?现倒好,就算一万枚,也就五百两银子入袋。
“为防奸人偷制,工匠偷工减料,私自卖出流向关外,每枚手榴弹上应有统一编号,若有手榴弹上无编号者或一号多弹,是为私造,国家律法如何处置不管,却便等同侵吞学生钱物,每枚须赔学生一百两银子!”
“如晋此计或有因私而起之意,却也倒是为国而谋。”于谦听着点了点头,这东西要是流到关外,还不是给鞑子如虎添翼么?所以加上编号是一件很必须的事情,出入库都要登记,直至分发到士兵手中,以便掌握去向。
看着手榴弹推销完毕,丁一暗暗拉了拉了石亨和孙镗,国事缠身的于大人匆匆离去之后,丁一就继续他的军火展销会,只不过地点从王恭厂换到了孙镗的大营里,这回拿出来的,是一次性成型的胸甲。
大明此时的盔甲,将领的不提,普通军兵的主要还是棉甲,里面夹有铁叶片,可以一定程度防切割和抛射,此时的棉甲不是明末那种偷工减料的做法,所以也就很重。丁一拿出的鸡胸式胸甲,又不打算防火枪弹,所以绝对是要比棉甲轻,至于比起将校所用的齐腰铠,那更是轻便许多了,当然防护性就不如齐腰铠,毕竟那本来就是将领披挂的。
丁一今天拿出来这鸡胸甲,属于低端产品,对手就直接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