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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救老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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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到一定年纪,站到一定高度,都必然会有些和痛苦有关的前尘往事,这些人叫做有故事的人。但有些时候,年龄又并非是判定人高低的唯一尺度,天才年年处处都有。不过天才不是好当的,因为老天为你开了一扇可灌风雨的大窗,肯定不会是无偿的,必然需要给你高于常人许多倍的痛苦来弥补这个平衡。

白衣的年轻男子就是这样的天才典范。三岁识千字,六岁遍读文史,八岁成为宗师级武道高手。天才至此,几乎已经到顶了。所以老天让他从十岁开始就得承受失去父母的痛苦,孤苦伶仃的长成大人。幸亏他没有因此变成十恶不赦的恶人,反而成了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这倒也够社会学专家们好好研究一番了,说不定可以弄出个‘极端逆境造就非凡人才’之类的学术成果。

第一次跟别人说起自己每天都徘徊在这里的原因、过去,白衣男子并没有觉得心中的大石落地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唯一的内心变化也就是觉得他俩这一对忘年交的情谊更加深厚了。其实男人之间的友情跟分享秘密的多少并没多大关系,不过愿意分享秘密的朋友,总的来说还是感情要更加深厚一些的。

老人掏出烟又想点,年轻男子却道:“你答应过牧秋的,君子一言。”

老人只得收起烟,竭力驱赶走想抽烟的念头,今天剩下的时间有的熬了,看来晚上得早点睡觉,不然得急死。如果因为不能抽烟而急死,传到江湖上,那他昆仑狂士多年的名声可就毁于一旦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对男人来说,死不可怕,名声坏了才是最可怕的事。摸摸下巴,深吸一口气、吐出,老人道:“那你就真的准备在这里待一辈子,替你父母守一辈子墓了?”

年轻男子道:“我说了,除非天上下锦鲤,否则我就会在这里守一辈子。”

老人摇头叹息片刻,忽然道:“能带我去看看你父母的墓吗?”

“请。”年轻男子微微侧身,做个请的手势。

两人便并肩离开老人的家,往东边走去,山势起伏不定,但也不算太崎岖,两人大约走了十里路左右就到了白衣男子住的地方,是一间很别致的小木屋,而且小木屋周边栽了不少花花草草。离小木屋大约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座很简单的坟墓,一人高的土堆前是一块墓碑。十年了风吹雨打,让墓碑风化了许多,不过上面的字还是非常清楚的,应该是白衣男子经常打理的。

老人表情严肃的站在墓前鞠了三躬,白衣男子拉着老人回礼道:“多谢。”

转头瞥了眼白衣男子,老人不禁感叹:“搁在几百年前,你这种礼数不缺的少年公子是最吃香的,肯定门槛都能被说亲的人给踏破了。”

白衣男子笑笑,也不搭话。

老人眯起眼,看着墓碑上的字:先父母文河、王容言之墓,儿文藏名立。

看到这老人喃喃道:“原来你姓文,叫藏名,藏名…这个名字好,很有味道…”继续看,他发现另外在大字旁边还有几个小字:自在、逍遥。

“这自在逍遥四字是父亲留给我的。”年轻男子长身玉立,眉宇间透着股山泉溪水般的微凉。

老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其实他今天是第一次知道这个年轻男子的名字。虽然十年前他们就相识了,但他俩都很默契的没有去问对方的名字,就这样你我的喊了十年。文藏名这个名字确实很有意境,跟他的人很相称。但老人想来想去,做父亲的让儿子自在逍遥,却又为什么要把儿子禁锢在这里,说什么天上下锦鲤才能离开?这不是坑孩子吗?真是个奇怪透顶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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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h市。

孙子书这几天没干好事,又跑去跟红灯区的陈清云老师胡混了。今天已经是他在外面留宿的第三天了。第一缕阳光照进属于陈清云的洗头房小屋里时,孙子书睁开眼,转头看着躺在他身侧挽着他手臂睡的正沉的陈清云,他忽然的就一柱擎天了。

书上说早晨醒来后干一炮,其过程的质量会非常高,通俗点说,就是早晨干会干的很爽。

于是孙子书的手跟嘴都开始不老实起来,睡梦中的美女尤其美尤其香艳,孙子书的动作越来越大,终于不可避免的把陈清云弄醒了。

迷迷糊糊中,陈清云道:“干嘛?”

孙子书吻着她的唇含糊道:“做运动啊,你觉得我在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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