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节、死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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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一次,让我再选如何去生活,我一定继续卖坟,就算在这个物价横飞的世界里买不起自己的窝,我也要为自己订一个公墓。活着的时候不能有房,死了总可以有的。
曾经,我和叶一搭档,追过恶鬼、寻过上古的神明,吃过长生果,还杀过人。但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一定选择不在过年的时候去看丈母娘!天知道,为什么丈母娘从头到尾的没看到,就陷入了一个天大的麻烦当中。而这个麻烦还在不断的升级,一直升级到从追杀变成了被追杀。
“张鹿你个瘪犊子,跟着我跑干嘛!!”我跳跃在马路上,一边伸着舌头狂奔,一边狂骂。
张鹿拎着手枪,跟在我身后,大声的喊着:“遇到熊的理论,在林子里碰到吃人的熊,两个人中有一个跑得过熊,另一个就能活下去。”
“你他娘的,还有心思琢磨这个。”狂奔中我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杨大爷,你不是说打到脑袋就死吗?”张鹿对我挥舞着手枪,狂奔中脸色都没见红润,可是吓得不轻。
“我哪知道?”我咧着嘴,手里提着符箓。桃木剑扎在身后追着我们跑的僵尸身上,僵尸的脑门子上还贴着一条只剩下半截,不,是只剩下一点点符箓的黄纸站在脑袋上,脑门子上还有一个正被黑烟笼罩的伤口飞速的愈合。
然后……好像我们彻底激怒它了。
就在刚才,我拼了命、豁出去的仗剑刺入对方的胸膛,仗着桃木剑千年和我体内百年的功力,成功把桃木剑刺入了这具铁尸的心口,与此同时那大块头的铁尸竟然半路改变招数,双手对准了我就搂拉进来,看那模样跟八百年没见过女人一样的色狼般,双手都带着风的对准我就勒过来。
我一只手把镇尸符贴在了它的脑门子上,靠着冲撞的力量勉强把桃木剑刺入它体内十几公分,看那体形的厚度,估计剑尖刚刚贴在它那颗早就不跳的心脏部位。
按照我的想法,我这么大的力量冲过去,撞上去的力度足够推翻铁尸的身体,只要它倒下,我就是拼着被抓一下,也能够把全身的力气加上体重让桃木剑完整的刺入到他的体内。再配合上我的镇尸符,就算不死,也能给我分分钟的喘息时间,这个时间段只要掌握的精准,掌握的够好。杀死它完全是没问题的。
但我千算万算的,没有把这个僵尸已经产生灵智算在内去。
不!
我算了,但是没有算的那么灵活!在我的认知中,就算它产生了灵智,缺少时间的累积也不会多聪明,本能应该还占据着上风。
说白了,我这时候有点赌徒的心理。要么逃,要么拼。
借用一句不挨边的电影台词来形容:“我猜到了开始,却没有猜中结尾。”
前半部分还算顺利,我的桃木剑刺入了对方的心口位置。我的灵符贴在了它的脑瓜门子上。
但是后半部分不对了,很明显的感觉到了僵尸动作的迟钝,可我这么大的力气撞在僵尸的身上,竟然犹如撞在一堵墙上一样,只撞得那僵尸摇晃了几下。紧接着,耳后就传来了一阵风声。
我暗叫一声不好,连头都没来得及回,顺势就往下蹲去。
然后身子在地面上一侧,不管身边还有死人、地上还有混合着血液的雪,滴溜溜的‘滚’出去好几米。
可接下来,事情发展的就不顺利了。
张鹿好死不死的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开枪了。
砰!
枪声一响,我就知道坏菜了,滚动中我撇了一眼大块头的铁尸,眼看着子弹打入它的脑袋,子弹强劲地冲击力,顿时炸碎贴在大块头脑瓜门子上的符箓。
警用手枪是以穿透力为主,对杀伤力在其次。所以,警用子弹的弹头略尖,在这点上不似军用枪械子弹的钝头,底火药量偏多,以大面积杀伤为目的。
我那惊鸿的一瞥,仗着法力浑圆如意,法眼汇聚,我清晰的看到子弹头钻破大块头铁尸的额头皮肤、却在在钻入骨头的瞬间,大块头的脑袋猛然向后仰了一下,但接下来,原本时速超过每秒900米的弹头仅仅是震碎了对方的头骨,就被从伤口里弹了出去。
但这已然是对铁尸形成后的最大的一次重创。
科学证明,疼痛是会让生物产生两种不同极端的反应,要么疼痛让生物懂得畏惧,产生对某种事物的恐惧感。要么就是疼痛令生物狂躁,从而变得不再受理性的控制。
而大块头的铁尸……很明显是属于后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