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生猛的手段(2 / 2)
他的别一绝强奥义出手。分身斩龙印!
一个巨大的虚影浮现而出,和恨青有着极其相似的神韵,冷酷无情中带着淡淡的笑意,手中拈着一团能量团。
斩龙印离手而去,刹那间放大到房屋般大小,能量团晶莹剔透,飞落而下,如那锋利的刀刃一般斩落了下来。
“噗!”
血光迸溅,夏齐正的双臂以及胸腹在刹那间被斩碎了,点滴都未曾剩下,只余一片血雾飘散在空中。
还有那一颗充满惊恐神色地头颅,漂浮在天空中的残余能量间。夏齐正没有想到自己刹那间就被这江剑臣灭杀了,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经历。仙婴快速脱体而出,这个时候夏齐正才真正知道自己其实也是很怕死的。
“想逃?没门!”
恨青眼中冷光一闪,快速来到夏齐正仙婴之前,恨青一把手将夏齐正的仙婴握在手中,然后对着夏齐正冷道。
随间被恨青捉到了手中的夏齐正仙婴面现惊恐之状,他没有想到自己这般快就又被恨青抓住了。随后一脸求情地望着恨青,那意思很明显,他希望恨青手下留情。
“想让我放你一条生路?”看着手中的仙婴,恨青冷笑。
点点头,夏齐正仙婴死命地摆动着。他现在才知道其实死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虽然刚刚他在看到夏家败落后自己也曾想过以死谢罪,他想多杀几个人为他们夏家的成员报仇。但是现在他却是惧怕了,原来能继续看到明天的太阳此时对他却是相当奢望的。
“江壮士,只要您给我放一条生路。同时保证夏某无恙,夏某愿以我夏家所有产财恭送于您!求求您别杀我,保我安全…”
由于仙婴己经不能出声,夏齐正立即以仙识给恨青传音道。现在的他真怕了,他怕死了。
俗话说的好,好死不如歹活。虽然他夏齐正现在失了肉身,但是寻找到一定的材料的话他一样可以再弄一具肉身,然后再以仙婴籍存于此中,只要他努力,他的修为还是早日恢复到自己没失肉身之前,而以后也还可以继续修炼到仙界的巅峰。至于今日之仇,他日如果有机会再报…
同时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虽然他夏齐正知道夏家此刻全完了,但是这一切对他没有多大的感想,他最怕的是自己的儿子夏泽阳,他儿子在这一战之中根本没有出现过,此刻或许还在别的地方逍遥(因为夏齐正此刻己经在怀疑之前秦胜的话是在骗他,因为秦胜他们根本就没有捉到自己的儿子,这一切都是秦胜在赌自己对儿子的疼爱而出险招阴了自己的)。
夏齐正最不放心的就是自己这个儿子,如果没了自己的话那自己儿子以后该怎么生活?凭他的脾气在没了自己后怕不久也命丧他人之手吧?所以他绝对不能死,如果自己真死了,那么夏家就真的绝后了…
“就你夏家的这丁点财产本人会放在眼里?而且在你死了之后这夏家的一切也很快会变成我自己的!我有这个能力!你别怀疑…至于你夏家为什么这么快被秦家干掉,你知道为什么么?这一切都是老子在操纵的!嘿嘿,你到现在或许还有没有想到其实之前到你们夏家骗你你那废物儿子在他手上的秦胜便是老子吧?”
恨青一脸谑笑,接着又道:“现在我不妨告诉你知道,其实你儿子真在我手里,而不是秦胜的手里,至于你给‘秦胜’的那些极品元灵石。也通通都在我的戒指里,再则另外告诉你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你儿子夏泽阳现在也被老子给灭了!造化弄人啊,之前我不想对你们夏家出手的,但是你儿子夏泽阳却选择了与我对抗,更是第二次侵犯风家两姊妹,所以我不得不对你们夏家出手。因为我知道,如果在我杀了你儿子夏泽阳之后你们夏家是不会放过我与风氏兄妹的….”
恨青不想让夏齐正死了之后还当个不明鬼,是以小样在选择杀了夏齐正之前与他告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什么?我泽阳儿死了!你…你又怎么知道我泽阳儿侵犯风家姊妹的?难道…”
恨青手中的夏齐正仙婴一脸不可思议,就连他那小小的仙婴脸蛋都己然呈扭曲状态。他现在终于嗅到了一丝丝阴谋。一场这个眼前人对他们夏家毁灭打击的重大阴谋…
阴笑,恨青再次以仙识传音道:“没错,你猜中了!我其实就是上官恨青,本来我领风无缺来你们夏家做客是存心与你们交好的。但是没有想到你儿子让我很生气,是以我还是觉得你们夏家应该消失于这个世界之中,然后以风家取而代之!”
本来恨青还想告诉夏齐正很多很多关于自己如何如何算计夏齐正他们的事的,但是在一阵异样之后,小样随后一道仙元力便直接刺入夏齐正的仙婴中直接毁灭灵魂。
外人不知道,别看恨青平时大大咧咧,实际上却心细地很,他抓着夏齐正仙婴地时候,就时刻提防这夏齐正自爆,仙元力随之准备刺入元婴毁灭其灵魂。
须知,就是自爆,也是要鼓荡仙婴力量,有个过程的。恨青一感到仙婴能量开始鼓荡,毫不犹豫直接灭掉了夏齐正灵魂,灵魂一灭。仙婴完全成为了一种能量晶体。随后仙婴一闪就直接消失了,显然被恨青收了。
没错,刚刚的夏齐正真的想以自爆来重创恨青的,原因无他。因为恨青在告知了他事情原由之后他便决定与恨青同归于尽。因为恨青告诉了他,他的儿子夏泽阳就是死于恨青之手,连自己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这一刻夏齐正真正的想到了死。而且他也知道,那怕自己不想死,那也由不得他了。对方能告诉他这么多,这己足以说明对方是不打算留他存于这世界之上了。
灭了夏齐正,恨青再望向上空之时脸色又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