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那个案子(2 / 2)
这份卷宗便是关于六安税务局长范锋的案件。原本六安是属于徽城省管辖,这案件怎么也轮不到燕京检察院手上。不过由于其中检举的主要部分涉及到了燕京一些大型企业设立在六安的分公司,而这些公司人员调动比较频繁,举报中的一些关键人物都已经调回了燕京,所以六安检察院启动了系统内部异地协同调查的程序,请求燕京检察院协助调查。
也就是说范锋的案子还是由六安检察院主办,不过调查是由燕京检察院进行,、决定范锋命运的就在于燕京检察院的的结论。若是燕京检察院做出疑似,或者是可能这样的字眼在给六安检察院的回执之内,范锋这一辈子就算完了,即便是以后他被查出是无辜的,这仕途也就到点了。
而举报范锋的那个人,时机拿捏得恰到好处,隐忍了将近一年,就在人员调动的时候忽然出手举报,这一手不可谓不毒辣。一般来说,像这样的异地协同调查,协助的检察院一方在结论上是不可能有很肯定的结论,用的最多的就是疑似,可能这样的字眼,毕竟这样出了事情也用承担很大的责任,至于地方的官员死活,和检察院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看来举报之人绝对是身处在官场中,而且这中间还有极为熟悉检察院办案程序的人物在中间支招,范锋这一回若是没有意外,肯定是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