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采莲的痛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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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制的火锅腾腾的冒着热气儿,薄薄的羊肉片儿、鲜嫩的青菜、海鲜等美味的食物在锅里咕嘟咕嘟的上下翻滚着,莫舒雅吃得很香,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叫好。朝瑰吃饭的动作很好看,边吃边拿着帕子轻轻地点着嘴,动作斯文高雅的很。
湘云已经吃饱了,无聊的低头摆着桌上吃剩下的蟹壳玩儿,司徒长歌也被她那孩子气的游戏吸引了,目光总是不自觉的飘向她那里。
这时,小二敲门进来说:“东家,霍渊霍公子到了,正在您隔壁的包房里,霍公子和另外两位爷一起来的,他们想要见您。”
采薇一听,急忙撂下筷子站起了身,对刘喜道:“你先帮我陪他们,我去那边看看!”
之前,她送给霍渊的那只荷包被南宫玉给查出来了,她一直为此耿耿于怀,回来后,立刻派人去找他,想把那只荷包要回来,结果得知他出门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
这些日子,她一直记着这事儿呢,听闻霍渊来了,当然赶着去找他。荷包必须得要回来,因为那关系到菲儿的清誉,她马虎不得!
霍渊是跟安启禄、曹瑾一起来的,采薇进去时,三人正在喝酒。
见到采薇是,霍渊的眸光黯然了一下,随即恢复了正常,笑道:“许久不见……还好吗!”
采薇的身份已经今非昔比,他没法再叫她采薇妹妹或者妹妹了,但没办法说出娘娘二字,所以,只好什么都不叫了。
采薇明白他的心思,点头笑道:“多谢记挂,我很好!”
安启禄道:“娘娘,安某今日来此,一来是庆贺娘娘的开业之喜,二来是还账的。”
采薇说:“私底下,大家还是叫我采薇吧,都是朋友,又是生意合作伙伴,叫娘娘显得太见外了。”
“是,安某记住了!”
安启禄接着说:“之前您留给我的那批玻璃销量极好,已经出脱得所剩无几,欠您的六万两银子在下也准备好了,只不知什么时候还您?是要银票还是现银?送到哪里?”
采薇说:“给我银票吧,现在给我就行!”
这两天采薇的手头正紧呢,如今已近年关,天气越发冷了,数百家赡养堂里需要大量的炭火取暖;还有,眼看就要过年了,她打算给赡养堂的几万个人改善改善伙食,发点儿新年礼物什么的,让他们也感受到新年的快乐。
这些开销加起来,是一笔非常庞大的数目,虽然她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可因为这几万张光吃不赚的嘴,令她常常陷入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的境地!
刚好她最近没银子了,安启禄就来还钱了,对她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一般,当即激动的结果了安启禄双手奉上的一只鼓囊囊的顺袋。
“这里面是欠您的六万两银票,是泗水街上大兴钱庄的,您随时可以去兑换。”
霍渊向采薇笑道:“之前咱们曾有过约定要合作的,不成想被启禄兄撬了行去。”
之前有一次,采薇确实跟霍渊谈过合作销售玻璃的事儿,但那时京城的玻璃市场尚未饱和,需求量很大,岭北生产玻璃生产的速度还没达到现在这么高,京城里的玻璃尚且供不应求,所以就一直没有真正与他合作。
不过,经过这几个月的大量销售,京城的玻璃销售市场已经出现了滑坡甚至是停滞的状态,她必须考虑开拓外地市场,不然岭北大规模生产出来的玻璃就要滞销了。
由于岭北与汴州近,她怕玻璃流入到汴州去,才率先跟安启禄合作,抢尽先机,占领北方市场。
如今岭北的玻璃生产业正在飞速发展,从前一个月能烧出一万块玻璃,现在居然能烧出五六万块,而且还大有上涨之势,所以,她打算多找几个合作伙伴,大家一起往出卖玻璃。
大晋国幅员辽阔,国富力强,无论在哪座城市,玻璃都能找到市场,因为玻璃不仅是一件体现身份财力的奢侈品,更是一件实用的好物件!
采薇听霍渊这么一说,忙道:“撬行谈不上,我的玻璃多了去了,霍大哥要是想跟我合作,今儿申时就去我的私库拉吧,我的库里还有两万多块,足够您卖上一段时间的了。”
霍渊道:“好,申时霍某亲自去拉货!”
约好了跟他见面的时间,采薇就放心了,反正待会儿能跟他单独见面,她可以趁那个时候跟他讨要荷包了,不然这会儿有曹瑾和安启禄在,她要是跟他讨荷包,还得把他俩支开,既费事,又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得不偿失!
安启禄对采薇说:“您要是还有玻璃,安某想接着跟您合作,北方如今越发的冷了,玻璃能御寒,会有不少怯寒的人去买,过完年就是春天,大刮春风,玻璃可比窗户纸耐刮多了,所以,这两个季节都是销售玻璃的旺季,安某不想错过。”
采薇说:“当然有,过几天你就来提货吧,保证够您卖的,碎了,曹叔也想做这行吗?我手头上的玻璃足够你们三家卖的了!”
一直沉默着喝酒的曹瑾,勉强的笑了笑,说:“多谢您的美意,曹某心领了,只是曹某有点儿琐事烦身,暂时不得去做!”
安启禄解释说:“曹兄的夫人上个月过世了,曹兄与夫人伉俪情深,一直苦闷至今,没有心情做生意!”
采薇听了,安慰了他几句,起身向他们告辞,回自己的包间去了。
她今天的主要任务不是跟他们卖玻璃,而是帮司徒长歌择选大晋国的太子妃,让两国永结秦晋之好。
回到自己的专用包房是,莫舒雅和朝瑰都已经吃完了,大家都在听刘喜眉飞色舞,口若悬河的规划未来女子学院的事儿。
“咱们大晋国第一家女子学院,马上就要开办起来了,到时候,本公公会亲自去教大家一门独门绝学——算数,等你们将来出了阁掌管中馈时,两个时辰算完的账用本宫公公教你们的法子,半个时辰用不上就能算完!到时候,你们的相公、婆婆,妯娌、七大姑八大姨,都会对你们敬仰不已,刮目相看的……”
“刘喜!”
采薇提步走了进去,低斥道:“她们几个都是些未出阁的女儿家,你只管说那些相公、婆婆的混话做什么,真真是越来越糊涂了,还不给我离了这里。”
刘喜伸了伸舌,悄悄的对朝瑰、莫舒雅和湘云等人说:“你们要报名时记得去找我,束脩我可以考虑给你们打折……”
“滚——”采薇不客气的喝道。
刘喜见皇后娘娘怒了,急忙向门外走去,走到门口时,还做了个打电话的动作:“别忘了找我,过两天我给你们挨家送名片去——”
“刘喜!”
采薇的刀眼杀了过去,吓得刘喜急忙闭了嘴,匆匆的离开了。
走到门外时,他忽然想起,自己刚刚一直摆着的打电话的动作,三位小姐跟本看不懂,她们见他在腮边翘着两根儿手指,一定以为他在翘兰花指呢!
哎,这愚蠢的动作,这蛋疼的误会,哦不对,他没有蛋了……
大家都吃饱了,干坐在这里也无趣,采薇提议大家一起去看戏,以便于司徒长歌跟两位小姐培养感情。
但是湘云拒绝了,她是和离之身,今儿抛头露面的来火锅城已是她的极限,若是在到那人山人海的戏楼去,万一被人给认出来,她这和离女舔着脸娶看戏,说不定会被人们的唾沫星子给淹死的!
采薇没有勉强她,反正又不是给她相亲,听说她要走,便派了追风护送她,好好的把她送回去。
司徒长歌本来没有反对去看戏,可是走到楼下后,忽然说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未来得及办,怕是去不成了。
采薇见他态度坚决,也不好勉强,只好放他回去了。
男主角都走了,采薇自然不会浪费时间去看那咿咿呀呀的戏文,便让人好生的把朝瑰和舒雅送了回去,自己趁机回了一趟娘家。
她的小妹妹采蝶已经满月了,经过一个月的喂养,那个刚生出来时皱巴巴的小包子,已经变得白白胖胖的,跟只玉娃娃似的,非常讨喜。采薇很是喜欢她,几天见不到就想的慌,每隔几天就必须回娘家一趟,看看她才能安心。
南宫逸见她这么喜欢孩子,盘算说:“再有两个月你就满十五岁时,到时候咱们自己也生一个,省得你整天看人家的孩子眼馋!”
对于怀孕生子的事儿,采薇之前是呈排斥状态的,但自从有了小采蝶,渐渐的,她对自己未来的孩子也期待起来。
他们的孩子一定很漂亮,因为她和他都是罕见的美貌,而且,宝宝会很健康,很可爱,说不定也能像采蝶似的,圆滚滚的身子上带着奶香味儿,一笑起来粉嫩嫩的小脸蛋儿上还有一对儿可爱的小酒窝……
回家时,小采蝶正在娘的怀里吃奶,她张着小嘴,用力的吸允着,‘咋咋’作响,肥短的小手儿毫无目的挥舞着,小脚丫儿也乱蹬乱踹,淘气的紧,偶尔还不客气的踢打在采薇的身上。
采薇爱惜的看了她一会儿,摸着她的小脸蛋儿说:“小东西,吃个奶都不老实,上辈子指定是只小猴子托生的。”
杜氏靠在大引枕上,生完孩子的她,珠圆玉润,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母性的光辉,她比从前胖了,脸蛋也比从前白皙了许多,再不是采薇乍来时看到的那个瘦骨嶙峋、鸡皮黄脸的女人了,她见女儿这么喜欢采蝶,就说:“既然喜欢孩子,就自己生一个吧,反正再有两个月你就及笄了,生孩子不打紧!”
私心里,采薇的确想生一个白白嫩嫩的宝宝,香香的、软软的、白白的、萌萌的,一想到有这么个小东西在她怀里奶声奶气的哭或是叫她娘,她的心都要化了……
但是,前世形成的观念,让她一直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这个年纪生产,或多或少都会对身子有害的!
纠结中,杜氏叹了口气,说:“皇上贵为天子,后宫中只有你一人,你还犹豫什么呢?嫁给皇上这么久了,要是再没有梦熊之喜,怕是太后和朝中大臣们都容不得你了。”
采薇踌躇了一会儿,说:“生孩子不是小事儿,容我再想想吧!”
杜氏急道:“你这孩子,皇上对你这么好,还想什么呢?你看采莲,才嫁过去一个多月,姑爷就不搭理她了,她倒是想给人家生孩子,可姑爷压根就不去她的屋子啊!”
采薇诧异的说:“采莲过得不好吗?”
虽然她知道采莲一定不会幸福,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打进冷宫了,心心念念的嫁入侯门公府,梦想的尊荣富贵和现实的巨大差异,一定会让她那颗本就脆弱的心碎掉的吧!
“哎,你三婶儿前儿来这哭了小半天儿呢!”
杜氏轻轻的拍着采蝶,边摇边叹息说:“那个姑爷忒不是人了,家里姨娘通房加起来有二十多个,府中但凡有点儿姿色的女人被他将及淫遍,娶莲儿的时候正宠着一个戏子,那个戏子也不是个省事儿的,见莲儿软弱可欺,居然怂恿了姑爷把莲儿赶到了厢房去住,她堂而皇之的住进主屋去了,哎!”
采薇说:“娘也不用为她不平,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想当初,是她自己寻死觅活的非要嫁入高门的,如今知道了吧!”
杜氏说:“你三婶儿和你三叔通共就这么一个孩子,疼得跟眼珠儿似的,得知莲儿在英国公府的处境后,两口子心痛不已,忧思成疾,双双病倒了,娘寻思着,你是皇后,能不能帮帮莲儿,让她少受些磋磨呢?”
采薇说:“娘,清官难断家务事,我虽然是皇后,却也不好插手人家夫妻之间的事儿啊!”
她不愿意管采莲的事儿,想当初,她苦口婆心的劝过她,可她被虚荣心迷住了眼,死活非要嫁到官宦之家去,季万福是她自己选的,既然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就由她自己去承担后果吧!
见采薇不愿插手,杜氏也无可奈何,想想采薇说得也是,要不是采莲虚荣心太强,又何必落到今天这般地步呢?
母女俩又说了一会儿闲话,采薇看差不多快申时了,就赶着和母亲道了别,匆匆的赶去私库见霍渊了。
霍渊是带着数十辆拉货的马车去的,准备把采薇让给他的两万块玻璃都拉走,趁着伙计们给玻璃装箱的时候,采薇悄悄的跟他说起了荷包的事儿,并向他道了歉,表示自己并非真心骗他,只是她不会女红,又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才做了这么一件糊涂事儿。
霍渊听闻那荷包不是采薇绣的,虽然有几分失落,但却并没有生气,反而十分愧疚的说:“那只荷包上个月被我弄丢了,我曾派人到处找过,却一直没找到……”
采薇听了,心中十分疑惑,那么显眼的一件儿东西,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就丢了呢。
想到这儿,她悄悄的唤出了鹦哥,让它去找那只荷包。
鹦哥得到命令后飞了起来,腾地飞到半空中,眼睛霎时冒出一片金光,笼罩了整个大晋国。
结果,却并未找到采薇所说的荷包。
“主人,那只荷包找不到了,十有*是被销毁了,不然不会一点儿痕迹都没有!”
采薇听了却不以为然,菲儿刺绣的手艺可以跟宫中尚衣局的秀娘们一较高下,送给霍渊的那只荷包,从做工到用料都是极其考究的,无论是谁捡到了这只荷包,都不会轻易的销毁它。
若它不是被弄丢的,而是给人刻意的盗走的,那么盗走荷包的人定是要用这荷包做什么文章,更不可能销毁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