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居住条例(2 / 2)
而这个规定的时间,被限定在了每天晚上的十点以前。
同时整个公寓被划分为三个区域,也就是郑可心和唐晨各自的独立房间,再加上客厅。
其中郑可心和唐晨的房间为两人私有,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客厅则属于三人共有,叶苏可以在其中居住,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条例,叶苏彻底的失去了对公寓的拥有权……
条例中还明确定制了其他的相关规章,包括每周的七天时间里,三人各自需要打扫卫生以及做饭的日子。
一周七天,每人负责其中的两天,最后一天则算是公休。
总之,条例林林总总的将整个公寓的所有和居住有关的内容都进行了相关的分配和安排。
如果单纯从内容上去看的话,会得出的第一个结论便是公平。
所有条例内容对于三人来说都是完全相同的,而且细致的没有任何漏洞,这个条例显然完全出自于郑可心的手,唐晨唯一做过的事情,可能只是点头罢了。
而纵观条例的所有细则,唯一漏掉的一点便在于,郑可心明明只是借住在这里,叶苏其实才是公寓的实际居住权拥有人。
但是显然,无论郑可心还是唐晨,都已经忽略掉了这明明应该很重要的一点。
“说的明白一点便是,虽然你有自己的人身自由,也有权利不同我们进行任何意见上的征询,但我们既然是住在一起的,那么自然就有着联系,况且,你要明白,你答应过我,会尽可能满足我的一些在数据收集上的要求,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对你,拥有一定的权利,但你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郑可心说着,再次伸手指了指叶苏手中的条例:“签名盖手印,既然自觉无法让你成为一个好的舍友,那么我们就只能通过强制的规定来达到目地。”
一旁的唐晨看起来表情上有些迷糊,显然她也并没有完全搞明白郑可心这种绝对理智的分析和做法,但这并不妨碍她赞同郑可心的意见。
女人和女人之间有的时候是天然的盟友,很多情况下,她们判断一件事情是否应该的依据,更多的是依托着感性上的倾斜,而非理性上的判断。
叶苏已经彻底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他早就预感到让郑可心住进来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只是让他没有预料到的是,这种麻烦竟会如此的让人……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才好。
看着唐晨和郑可心的脸色,叶苏放弃了争辩的念头,叹了口气,在条例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又在郑可心已经准备好的印泥上按了下,于那条例中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印记,郑可心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将条例收了起来。
“这张条例会贴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从今天开始,公寓内的一切都将按照条例的规范来进行,希望你能够谨守一个男人该有的责任感以及言出必行的特质。”
郑可心说完,起身将那条例方方正正的贴在了客厅沙发上面的正中央……